創新社會基層治理 西部第一家“金調委”正式掛牌成立

2019-01-14 18:30:27|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王菲|責編:趙瀅溪

陜西省金融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揭牌(攝影 王淑)

  國際在線陜西報道(柳洪華):為進一步加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創新人民調解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中的基礎性作用,陜西省金融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于1月11日在陜西西安正式掛牌成立。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巡視員鄭鋒、陜西省司法廳副廳長丁小軍、陜西銀保監局副局長倪金乾與陜西證監局紀委書記匡曉鳳共同為陜西省金融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揭牌。

  陜西省金融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成立,旨在通過人民調解的方式,創新工作思路,為更好地服務於陜西省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工作及進一步發揮人民調解的獨特優勢,認真貫徹落實好司法部全國人民調解工作會議、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工作的會議精神。

  兩千多年前,古長安開啟了絲綢之路,貫通東西、聯結中歐。如今,“一帶一路”建設讓世界的目光再次聚焦陜西。選擇在陜西成立金調委,既是陜西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圍繞目標,服務大局,面向基層,服務群眾,推進建立完善金融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完善金融業治理體系和治理方式,推進金融業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也是順應人民調解事業的時代要求,謀求金融糾紛化解的新嘗試、新實踐。

與會領導為11位調解員頒發了聘書(攝影 王淑)

  據介紹,2015年6月30日,在人行西安分行指導下,陜西金融消費糾紛調解中心正式成立。目前,調解中心擁有來自全省各地市的專家調解員86名,糾紛調解服務覆蓋至陜西省。三年來,調解中心加快開展與省內司法機構的訴調對接工作,現已和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新城區人民法院簽訂書面文件,與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多家基層法院達成口頭協議,訴調對接工作進展良好。截至2018年底,共受理金融糾紛148起,調解105起,調解成功 73起,成功率達69.6%。

  人行西安分行巡視員鄭鋒在揭牌儀式上表示,經過3年多的發展,調解中心已經成長為國內同行業領先的糾紛調解服務平臺,陜西省金調委依託調解中心設立,是對調解中心功能的加強。陜西省金調委的成立對全省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相信今後調解中心會更加專業化、規範化,成為一流的調解組織,為陜西省金融維穩工作做出更大的貢獻。

  陜西省司法廳副廳長丁小軍表示,陜西省金調委是西部首家金融調委會,其成立是時代的必然、更是人民的呼聲。今後,陜西省人民調解委員會要加強對調委會的領導和監管,確保調委會正常運轉、有效作為,盡最大可能支持調委會的工作,共同維護好全省金融消費者和金融業者的合法權益,著力將陜西省金融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培養成全省乃至全國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的新典範、新品牌。

  陜西省銀保監局副局長倪金乾表示,陜西省金融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成立標誌著陜西省銀保監局在建立完善轄區金融糾紛調解機制的道路上邁出了新的重要一步,陜西省金調委的建立運行也將對陜西省金融糾紛調處工作法制化、規範化産生深遠的影響。陜西銀保監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不斷強化與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陜西省司法廳、陜西證監局等單位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領域的交流溝通、協作支持,共創陜西省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新格局。

  在揭牌儀式中,各位領導為11位調解員頒發了聘書,調解中心所有成員機構及第一批調解員參加了揭牌儀式。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

友情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