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因收入限制被要求騰退 高新:根據區域特色制定標準

2019-01-16 15:09:31|來源:西部網|編輯:王菲|責編:趙瀅溪

  高新區錦業公寓小區內部。

  “合同期還未滿,卻因收入限制被強制退租,這太不合理了。”近日,西部網民生熱線接到網友反映稱,西安市高新區錦業公寓公租房以個人收入稅前高於4680元為理由,臨時強制清退個人租戶,為此,記者進行了走訪調查。

  業主:因收入限制被退租不合理

  業主趙先生告訴記者,他于2017年11月入住錦業公寓,申請前,他仔細閱讀了高新區公租房的申請條件,其中並沒有提到收入限制。“2018年5月高新區發佈公租房資格聯審通知,其中提到單身收入不能超過4680,但沒有説明對已經入住的人員是否適用?”

  1月8日下午,趙先生接到物業電話,稱其收入超標,讓領騰退通知單。對此,趙先生感到很疑惑,“我11月剛拿到續簽合同,怎麼就不符合條件了?這期間我的收入非但沒有上漲,甚至還有所降低了。”

  業主李先生也説道,他的工資遠遠達不到要求,但也接到了物業的騰退通知電話.“物業不解決問題,保障房中心電話無人接聽,這是怎麼回事?”

  針對騰退通知問題,記者聯繫到錦業公寓小區物業上海採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工作人員稱,他們只負責發通知,其中的收入標準問題,他們也不清楚。“相關問題我們無法回答,你得問公租房這邊。”

  高新區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根據區域特色制定標準

  錦業公寓電梯內部張貼的公租房配租資格2018年度復核結果。

  據了解,高新區住房保障群眾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程式上為兩級審核、兩次公示,公租房資格申請資料將提交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進行六部門聯審,高新區根據聯審結果進行配租資格的確定。聯審標準中規定單身人員月收入為4680元,兩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為429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為3900元。

  關於有業主反映收入標準規定過低以及未達標也收到了物業的騰退通知的問題,記者聯繫到西安市高新區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一名朱姓工作人員説,小區公告中明確表明,如果業主對資格復核的結果存在異議,可及時反饋,他們會提交到房管局進行二次核查。“至於標準問題,我們考慮到區域發展水準,高新區公共租賃住房收入標準是城六區的1.2倍。”

  業主劉女士又質疑道,高新區公租保障房有錦業公寓、藍博公寓和軟體公寓,為什麼目前只集中清退錦業公寓租戶?對此,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解釋説,所有的公租房住戶只要資格復核不符合要求的,他們都會發通知。“因為涉及的人比較多,各小區都在打電話,有人已經接收到,有的人還沒接收到。”

  該工作人員表示,在復核中超出住房保障標準的,要予以騰退,並按《租賃合同》中相關條款為超出住房保障條件的承租人安排3個月的搬遷期,搬遷期滿暫時無法騰退的,經申請將給予不超過1年的過渡期,過渡期租金按照市場租金計租,過渡期滿,必須騰退住房。“不論合同期限,只要是在資格復核中條件發生變化,如購買了房産超出住房保障、收入超標等,都會取消其資格。”(記者 馬晴茹 實習生 雷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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