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參事吳新成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9-01-17 17:13:53|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編輯:李妍|責編:趙瀅溪

  據陜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陜西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陜西省人民政府參事,省發改委原副主任、黨組成員,省糧食局原局長、黨組書記吳新成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新成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在職務晉陞、工作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其配偶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插手下屬單位工程建設項目;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吳新成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黨的宗旨,毫無原則立場,對黨不忠誠,法紀意識淡薄,道德防線失守,家風不正,作風敗壞,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吳新成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吳新成簡歷

  吳新成,男,漢族,1955年7月生,陜西三原人,1974年1月參加工作,1974年8月加入中國共産黨,大學學歷。

  1974年1月至1975年1月,陜西省三原縣農村基層組織整頓工作隊隊員、副隊長;

  1975年1月至1976年8月,任陜西省三原縣張家坳公社農技員;

  1976年8月至1980年10月,任陜西省三原縣張家坳公社、洪水公社革委會副主任;

  1980年10月至1984年2月,任陜西省三原縣團委書記;

  1984年2月至1987年1月,任陜西省三原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其間: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在陜西省廣播電視大學黨政幹部專修科專業學習);

  1987年1月至1989年11月,任陜西省三原縣委常委、宣傳部長;

  1989年11月至1994年7月,任陜西省興平市委副書記(其間:1993年3月至1993年6月參加陜西省委黨校縣委書記班);

  1994年7月至1995年6月,任陜西省咸陽市農林局局長;

  1995年6月至1998年3月,任陜西省韓城市委書記(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黨政專業學習);

  1998年3月至1998年6月,任陜西省渭南市委組織部部長;

  1998年6月至2001年7月,任陜西省渭南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1年7月至2005年9月,任陜西省寶雞市委副書記(其間:2002年3月至2002年7月參加陜西省委黨校中青班);

  2005年9月至2006年6月,任陜西省寶雞市委副書記兼市委黨校校長;

  2006年6月至2009年1月,任陜西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工作委員會書記(其間:2007年3月至2007年7月參加中央黨校地廳級進修二班);

  2009年1月至2010年4月,任陜西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政府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2010年4月至2013年2月,任陜西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委員,省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政府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2013年2月至2015年10月,任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正廳級)、黨組成員,陜西省糧食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5年10月,聘任為陜西省人民政府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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