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專家齊聚西安 探討“新工科與一流本科建設”

2019-07-06 15:58:14|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吳宇婷|責編:程茜

  國際在線陜西報道(段曉蕊):7月5日,“新工科與一流本科建設”研討會暨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工程教育專業委員會2019年年會開幕式在西安召開。中國工程院院士、西安交通大學教授鄭南寧,教育部高教司理工處副處長楊秋波,中國高等教育學會事業發展部主任吳英策,陜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員、省教育廳副廳長劉建林,電子科技大學校長曾勇,西安交通大學副校長榮命哲等出席開幕式。西安交通大學教務處處長徐忠鋒主持開幕式。

西安交通大學副校長榮命哲現場致辭   攝影 郭小龍  

  據了解,本次會議由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工程教育專業委員會和西安交通大學共同主辦,來自全國各類高校、相關行業協會、學會、企業以及出版單位的400余名代表齊聚一堂,圍繞推進新工科建設、一流本科專業建設交流經驗,建言獻策。

  開幕上,榮命哲在致辭中表示,西安交通大學始終把人才培養工作作為學校的中心任務,堅持本科教學基礎地位,主動應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把推進新工科研究與實踐作為建設一流本科教育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他指出,西安交通大學堅持“以本為本,四個回歸”,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大力發展“新工科”,建立創新型人才培養新機制;積極培育品質文化,打造精準育人的大數據平臺。這次研討會是一次很好的交流機會,學校一定會認真學習,汲取經驗,為國家發展和民族振興培養更多的卓越拔尖人才貢獻力量。

  吳英策在致辭時以“守”“破”“立”三個詞分享了自己對工程教育的思考。同時,他希望參會代表們以問題為導向,重新審視研究新工科改革推進中的真問題,做真研究,拿出真管用的舉措。

  劉建林表示,陜西省高度重視教育事業建設,通過實施“四個一流”建設計劃、全面部署紮實推進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等舉措,有力促進了陜西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下一步,陜西將成立各省級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依靠這些專家組織開展專業結構優化和預警機制退出研究,結合陜西省一流專業推進專業共同體建設,促進各高校專業聯合發展、抱團發展和積聚發展,不斷提高人才培養品質。

  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工程教育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陸國棟在致辭中表示,過去一年中,工程教育專業委員會為工程教育研究和發展高等教育改革和創新做出了有利探索。展望未來,他表示,工程教育專業委員會將從繼續推進新工科建設研究與實踐工作、積極承擔課題與諮詢項目等方面做好相關工作,希望各理事單位能繼續深入系統開展新工科研究與實踐,從理論上創新、政策上完善,為打造具有中國特色的工程教育創新局面做出積極貢獻。

  為什麼要做新工科?新工科如何做?高校如何從事新的工程教育變革?在大會主題報告環節,楊秋波、鄭南寧、曾勇等12位專家,圍繞新一代科技革命與産業變革背景下的工程教育改革發展分享了他們的研究和思考。

  據了解,本次會議為期三天,除了主題報告外,還按照工科優勢高校、綜合性高校、地方高校,分3組舉辦新工科研究與實踐專題論壇以及論文分享會,各高校圍繞推進新工科建設、“金課”建設等主題,結合各自的發展定位和辦學特色,分享發展理念、建設規劃、改革舉措和工作進展。此外,大會期間,工程教育學科建設研討會、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工程教育專業委員會第五屆理事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工程教育專業委員會第五屆理事會第八次常務理事會議也在西安同時召開。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

友情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