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社區教育促進條例》明年施行

2019-09-06 16:43:19|來源:西安晚報|編輯:柳洪華|責編:趙瀅溪

  社區教育是教育事業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區建設的重要內容。9月4日,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西安市社區教育促進條例》將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將為推動西安市民終身學習提供便利,積極構建和諧宜居城市,為西安國家中心城市建設提供堅強的法制保障。

  明確社區教育定位

  構建教育綜合體系

  《條例》本著促進社區教育事業發展,滿足社區居民終身學習需求,推進城鄉社區治理,創建學習型社會的立法目的,進一步明確了社區教育的概念、性質、原則和定位。同時,規定了教育行政部門作為我市社區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條例,並承擔社區教育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其他各有關部門和群團組織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社區教育工作。

  《條例》提出,在市、區縣、街道(鎮)、社區(村)分別設立社區大學、社區教育學院、社區教育學校、社區教學點,並分別明確了各自職責,從而建立起以上述四級社區教育機構為主體,老年大學和各類社會教育培訓機構為組成部分的社區教育綜合體系。

  豐富社區教育內容

  創新學習服務形式

  《條例》指出,社區教育應當針對社區內不同教育對象,開展法治教育、公民素養、誠信教育、人文藝術、科學技術、職業技能、早期教育、運動健身、養生保健、生活休閒等教育活動,傳承地方特色文化,滿足社區居民多樣化的學習需求。同時,針對社區內老年人、婦女兒童、青少年和農村居民等重點人群,規定了相關部門和組織負責開展適合其不同特點的各類社區教育活動。《條例》還規定了市、區縣人民政府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提供社區教育服務,並鼓勵社會力量為社區居民提供專業性、個性化的社區教育服務。

  為了創新社區教育形式,推進社區教育信息化建設,發揮“互聯網+社區教育”的模式優勢,規定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充分利用現代遠程教育體系,建立城鄉共享、開放便捷的社區數字化學習公共服務平臺,為居民提供學習支持服務。

  整合社區教育資源

  健全投入保障機制

  《條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市社區教育資源現狀,拓展了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站)的社區教育功能,推動社區教育機構與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站)設施統籌、資源共享、服務聯動;充分利用各級各類學校和社會教育培訓機構的場地設施、課程資源、師資、教學實訓設備等參與和支持社區教育;同時,規定了本市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科普場館、體育場館等公共文化設施,應當根據其功能、特點,向社區教育活動免費或者優惠開放;鼓勵和支持專家、學者、退休教師以及其他具有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的人員兼職從事社區教育工作。

  此外,針對社區教育經費和人員投入不足的問題,《條例》一方面規定了社區教育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並要建立社區教育經費分級保障體系,建立健全政府投入、社會捐贈、學習者合理分擔等多種渠道籌措經費的社區教育投入機制,進一步拓寬社區教育經費來源;另一方面規定了要為社區大學、社區教育學院、社區教育學校配備相應的教師和管理人員,並要建立專兼職結合的師資隊伍,健全社區教育師資庫,提供師資信息服務。( 記者 趙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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