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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治超出重拳:一車超載“四家”受罰

發佈時間:2017-06-26 15:01:19 | 來源:太原晚報 | 編輯:薛陽 | 責編:石麗敏

  太原晚報報訊 (記者李濤)超限超載車輛是公路“殺手”。6月25日,山西省政府發佈通告,對於超限、超載車輛,將按照“一超四罰”新規進行處理。今後,執法人員如發現超限、超載車輛,不僅要對車輛駕駛人進行處罰,還要對貨運車輛、運輸企業和貨運場所經營者依法實施處罰。

  山西省將全面落實車輛限載標準,凡在山西省境內通行的所有貨運車輛,都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最大允許總品質限值裝載,車輛駕駛人員應當依次主動經過快速不停車治超檢測通道,配合執法人員進站接受檢測。所有貨運源頭企業不得為車輛超標準裝載。

  同時,各縣(市、區)政府將認真落實對本轄區內貨運源頭企業的監管責任,杜絕非法超限超載車輛上路行駛。對註冊的貨運源頭企業,要在該企業註冊一個月之內予以公示並納入監管範圍,對非法源頭企業堅決予以取締。

  山西省明確,所有重中型貨車在公路上應當靠右依次行駛,禁止隨意穿插超越前方車輛。在雙向兩車道路段,禁止騎、軋車道分界線行駛;雙向四車道及以上路段,禁止佔用同向左側車道行駛。遇前方車輛排隊等候通行時,所有重中型貨車應當依次靠右停車排隊等候,禁止隨意穿插超越前方車輛;禁止進入交叉路口區域路段,遇前方車輛發生事故、故障無法通行時,緊隨其後的相鄰重中型貨車在確保不影響左側車輛通行時,可以借用左側車道超越前方車輛,隨後應當靠右依次行駛。載運鮮活農産品和工程救險車輛不受此限制。各市將參照上述要求,規定本市的嚴管路段,對違反上述規定的重中型貨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山西省將嚴格實施“一超四罰”,也就是説,對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實施處罰後,要將有關信息抄送車籍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貨運車輛、貨運車輛駕駛人、運輸企業、貨運場所經營者實施處罰。同時,將車輛及企業違法信息納入信用信息系統,依法實施懲戒。

  此外,山西省將在貨物運輸主通道,重要橋梁入口處等普通公路上設置車輛檢測等技術監控設備,對非法超限超載車輛的違法行為進行數據和圖像採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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