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5家省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調整
山西晚報7月5日訊(記者胡麗娜)破除公立醫院逐利機制,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建立新型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日前,山西省結合省級公立醫院的實際情況和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綜合改革經驗,印發了《山西省省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綜合改革實施意見》。
改革範圍包括省級15家公立醫院:山西大醫院、山西省人民醫院、山西醫科大學第一醫院、山西醫科大學第二醫院、山西省腫瘤醫院、山西省兒童醫院、山西省中醫藥研究院、山西省第二人民醫院、山西省眼科醫院、山西省心血管病醫院、山西中醫學院附屬醫院、山西省針灸研究所、山西中醫學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山西職工醫學院附屬醫院、山西省活血化瘀研究所。
此次改革,將破除公立醫院逐利機制,堅持政府主導,注重發揮市場作用,建立新型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和管理體制,有序解決突出的醫療服務價格結構性矛盾,有效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促進分級診療制度建立,促進醫療服務品質和水準提升。
省級公立醫院實行藥品(中藥飲片除外)零差率銷售,以2015年藥品差價為基數,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合理提高診察、手術、護理、治療(含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和偏低的床位費價格,同時價格要向兒科項目適當傾斜。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
改革亮點包括:改革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控制並減少公立醫院特需醫療服務項目。控制特需病房床位的比例,公立醫院特需病房床位比例不得超過編制床位的10%,已經超過的,必須降到10%以內;公立醫院的其他特需醫療服務項目由山西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會同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准,其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公立醫院自主制定,執行備案制管理。
優化門診項目組合。將掛號費與診察費合併。將床位費與取暖費、空調費合併。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實行市場調節價。市場競爭比較充分、個性化需求比較強的輔助生殖技術和美容(保健)性質的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公立醫院自主制定價格。
同時明確,公立醫院制定或調整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需提前一週向社會公示,並向同級發改、衛生計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後執行,同時保持價格水準相對穩定,調價週期不少於6個月。
理順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
1、診察費:普通醫師門診診察費,副主任醫師、主任醫師門診診察費分別調整為5元、15元、25元;市內院際會診、院內會診、遠程會診分別調整為150元、20元、750元。單純購藥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檢查等不需提供新的治療方案的,收取方便門診費1元。
2、床位費:單人間、雙人間、三人間、普通(多人)床位費分別調整為60元、40元、35元、25元。
3、護理費:Ⅰ級護理、Ⅱ級護理、Ⅲ級護理分別調整為27元、18元、9元。
4、綜合治療類:肌肉注射、靜脈輸液、大換藥分別調整為2元、12元、45元。
5、中醫類:中醫外治、中醫骨傷、中醫特殊療法上調10%;針刺、灸法上調20%;推拿療法上調50%;中醫肛腸上調30%。
6、手術類:三級手術上調40%;四級手術上調50%。
7、兒科類:一般檢查治療項目6歲及以下兒童加收30%;有創活檢和探查項目6歲及以下兒童加收30%;手術治療項目6歲及以下兒童加收30%。
8、檢查類項目:理順CT檢查項目,取消CT加層收費,限制單次多層CT平掃和單次多層增強CT掃描收費標準;耗材打包收費。
9、針對涉及部分特殊群體的相關醫療服務項目(如放射治療、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及部分檢查、治療、手術等項目價格維持現行價格標準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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