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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超載車輛執行“一超四罰”新規

發佈時間:2017-07-14 16:40:26 | 來源:太原日報 | 編輯:薛陽 | 責編:石麗敏

  按照山西省政府安排部署,即日起,對超限超載車輛將按照“一超四罰”新規進行處理,一車超載,將對貨運車輛、車輛駕駛人、運輸企業和貨運場所經營者四者依法實施處罰。

  太原市將全面落實車輛限載標準,凡市域內行駛的貨運車輛,都必須嚴格按照《汽車、挂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品質限值》規定的最大允許總品質限值裝載。對違法超限超載車輛,將嚴格實施“一超四罰”。公路管理機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實施處罰後,會將有關信息抄送車籍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貨運車輛、貨運車輛駕駛人、運輸企業、貨運場所經營者實施處罰。同時,將車輛及企業違法信息也將納入信用信息系統,依法實施懲戒。

  此外,太原市還將嚴格執行貨車靠右行駛的規定,要求所有重、中型貨車在公路上應當靠右依次行駛,禁止隨意穿插超越前方車輛。在雙向兩車道路段,禁止騎、軋車道分界線行駛;雙向四車道及以上路段,禁止佔用同向左側車道行駛。遇前方車輛排隊等候通行時,所有重、中型貨車應當依次靠右停車排隊等候,禁止隨意穿插超越前方車輛;禁止進入交叉路口區域路段,遇前方車輛發生事故、故障無法通行時,緊隨其後的相鄰重中型貨車在確保不影響左側車輛通行時,可以借用左側車道超越前方車輛,隨後應當靠右依次行駛。(太原日報作者 張海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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