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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利用資源 降低要素成本

發佈時間:2017-07-17 15:43:30 | 來源:山西日報 | 編輯:郭婧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高效利用資源 降低要素成本——《山西省鼓勵投資政策(2017年版)》解讀之三

  土地、人才、資金是經濟增長的主要要素,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場“無形之手”分工協作、各司其職,促進資源科學合理運用,使得資源利用達到帕累托最優。山西著重從土地、財稅等方面引導企業科學利用各類資源,市場則是發揮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為企業營造各類要素自由流動的環境。

  土地:批准廢棄土地10年內免征使用稅

  對於經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從使用之月起10年內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加強對閒置土地的處置力度,通過限期開發、徵收土地閒置費等方式來促使企業開發利用土地。對於山西省鼓勵的新興産業並且是重大晉商晉才回鄉項目所需土地,給予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山西不斷推進土地空間有序開發,土地資源合理使用,土地資源科技創新,為經濟持續發展提供空間資源。

  財稅方面:鼓勵創新創業,扶持重點領域

  加強對創業的支持力度。高校畢業生合夥經營或者組織起來創業的,最高貸款額度為15萬元。加強對重點行業研發的支持。對輕工、紡織、機械、汽車等4個領域重點行業小型微利企業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産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可以採取全額扣除、縮短折舊年限或加速折舊等方式減低企業成本。對扶持種子期企業的投資公司給予補助。對投資機構投資種子期科技型企業項目所發生的投資損失,可按不超過實際投資損失的60%給予補償。山西在財政收入有限的前提下,持續加大對新材料、新能源等新興産業的扶持,加大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支持,極大地提高了企業開拓創新的積極性。

  人才:科技成果轉讓轉化凈收益獎勵研發不低於70%

  實現科研人員的價值,激發科研人員的積極性。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讓轉化所得凈收益,對課題負責人、骨幹技術人員和研發團隊獎勵比例由原來的不低於50%提高到不低於70%。採取靈活機制,暢通人才流動渠道。山西省實行專用編制、人編捆綁、動態調整、週轉使用的編制週轉池制度,對於傑出的一流人才,採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議”的引進政策。破除戶籍、地域等障礙,引進新型産業人才。對長期在山西省工作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可辦理有效期不超過5年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公安部門辦理對應時限的工作類居留證件。為了推動人才強省,山西強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落實用人主體自主權、調整職稱評聘制度等,釋放人才活力,調動人才創新創業的積極性。

  生産要素:大幅降低電力、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成本

  一是降低工商業用電成本。2017-2019年,山西省一般工商業用電平均每千瓦時降低1.3分,大工業用電平均每千瓦時降低2.7分。降低山西省內城市燃氣企業配氣價格,非居民購銷價差不得超過0.80元/立方米,工業用氣在降低後非居民購銷價差基礎上繼續下浮,下浮幅度不低於5%。二是降低、停徵行政事業性收費。降低山西省內從事因私出入境仲介活動經營機構的備用金額度,由70萬元人民幣降低至50萬元人民幣。暫停徵收太原、大同缺建綠地補償金和臨時佔用綠地費2項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山西在尊重市場規律的基礎上,引導要素供給,清理不合理的行政事業收費,幫助企業減低生産成本,提升企業綜合競爭力。

  基礎設施:向社會資本開放壟斷性行業的投資

  向社會資本開放壟斷性行業的投資,向社會資本放開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資源開發性鐵路和支線鐵路的所有權、經營權。加強航空公司物流基礎設施、運營、維修、培訓基地等項目的建設,積極發展臨空經濟産業園。山西抓住一帶一路的發展契機,積極引進技術、人才進行基礎設施建設,打造一流的基礎設施,為經濟發展提供實體保障。

  資源活、效益出、促轉型。山西主動適應發展新形勢,根據時代發展要求,動態更新要素政策,制定大數據、物聯網等新興要素的政策,破除阻礙發揮要素活力的體制機制,在要素自由流動的基礎上,引導企業合理配置資源,達到最佳效應。唯有充分發揮每種要素效用,才能為經濟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動能,推動山西省經濟轉型升級。(記者張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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