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推行公職律師制度 助推法治晉城建設
黃河新聞網晉城訊(記者 楊麗麗) 為充分發揮公職律師在全面推進法治晉城建設中的積極作用,不斷提高各級政府部門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水準,近日,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於在全市各級政府部門推行公職律師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2017年底前,各級政府部門必須全面啟動建立健全政府公職律師制度工作,到2018年形成與各級政府部門實際需要相適應的公職律師制度體系。各級政府部門2017年8月底前為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申請辦理公職律師。
同時,《意見》還對公職律師任職應當具備的條件、公職律師的職責範圍、公職律師的登出與轉換、公職律師享有的權利及應當履行的義務等作出了詳盡的規定,並明確提出各級政府部門應當充分發揮公職律師的作用,在討論、決定重大事項之前,聽取公職律師的法律意見;起草、論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黨內法規草案和規範性文件送審稿,請公職律師參加,或者聽取其法律意見;依照有關規定應當聽取公職律師的法律意見而未聽取的事項,或者公職律師認為不合法不合規的事項,不得提交討論、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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