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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職稱評審規定更為細化

發佈時間:2017-08-04 13:21:43 | 來源:山西日報 | 編輯:郭婧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我省職稱評審規定更為細化

  山西日報訊(記者 高建華)山西省今年職稱評審制度改革力度空前,創新評價機制亮點頻現。記者8月3日從山西省人社廳獲悉,山西省人社廳日前下發《關於做好2017年度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改革後職稱評審工作如何進行做出具體安排。

  《通知》明確,今年起,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下放至各高校,由高校自主評審。條件不具備、尚不能開展自主評審的,仍參加山西省教育廳統一評審。在衛生系統,以山西大醫院、山西省人民醫院、山醫大一院、山醫大二院為試點,設立衛生系列高級評委會,開展自主評審。

  按照《通知》要求,各級評委會將按照職稱制度改革精神,分專業修訂完善評審標準條件。修訂工作將在嚴格執行國家規定基本條件的基礎上,精準把握業績成果條件,重點考察各類人才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績效、創新成果、實際貢獻。結合專業特點,建立指標更多元、考核更剛性的評審標準,特別是明確標誌性業績和成果等主要指標和要素。

  2017年度,全省不再統一組織計算機應用能力和職稱外語考試。評審高級職稱仍需保留外語要求的,報山西省人社廳備案,並根據行業特點自行組織外語水準鑒定。

  今年,山西省先在農業、經濟、會計三個系列開展正高級職稱評審試點。

  《通知》要求,各系列(專業)評審會議須在11月底前結束,各級評委會須合理安排工作進度。評審具體安排至少在申報前1個月公佈。

  人社部門將對職稱評審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管理,對申報材料和評委會表決結果將進行抽查。此外,山西省將按照人社部要求,對職稱評審需提供材料進行全面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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