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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今年“應收盡收”

發佈時間:2017-08-24 14:24:45 | 來源:山西晚報 | 編輯:薛陽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今年要“應收盡收”

  8月23日,山西省政府發佈詳細方案,決定在山西省深入開展城鄉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行動,以期進一步改善城鄉人居環境。

  此次治理行動主要分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兩大部分,多項舉措的完成時間都被限定為今年年底前。

  太原要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2017年,山西省新建污水配套管網700公里,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要加快解決污水不經處理直排和污水廠運行負荷率低並存的問題,實現污水“應收盡收”。太原市2017年要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到2020年,所有設區城市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各地要強化對污水處理設施的運營監管,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要全部實現穩定運行,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堅決遏制污水偷排、設施閒置等現象。

  設區城市污泥實現無害化處置

  對現有合流制排水管網要加快進行雨污分流改造,解決因雨季水量增加影響設施正常運行以及污水直排水體影響水環境等問題。今後,所有城鎮新建道路必須全部配套建設雨污分流的排水管網,不得再建合流制管網。

  2017年,設區城市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完成達標改造工作,全部建成污泥處理處置中心並投入運行,污泥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置。其他市、縣(市)和建制鎮均要按照國家規範對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置,建立污泥轉運聯單制度,對污泥及其處理處置副産物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要進行跟蹤、記錄和報告,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污泥。

  城市黑臭水體全部開工整治

  整治城市黑臭水體,採取截污納管、面源控制、垃圾清理、清淤疏浚、岸帶修復、生態凈化、人工增氧、活水循環、清水補給、就地處理、旁路治理等多種技術路線和措施,加快推進整治工作。2017年,現有城市黑臭水體要全部開工整治,太原市要全部整治完成,其他設區城市完成總量的60%以上,汾河流域涉及的各市2018年要全部整治完成。

  部分行業強制使用再生水

  在低於城市公共供水價格的基礎上,科學確定再生水價格,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鼓勵使用再生水。在水質滿足要求的情況下,電廠、鋼鐵、化工、建築施工、園林綠化、市政道路養護、洗車和城市景觀等行業,要強制使用再生水。對應使用而拒不使用再生水的單位,相關部門不予立項審批或核減其用水指標,限制其使用城市公共供水,關閉其自備水源。

  已開工焚燒處理廠要基本建成

  城市垃圾收集轉運要實現全覆蓋,城市和縣城要加大收集、轉運頻次,縮短垃圾存放時間,實現應收盡收,日産日清,並力爭做到“垃圾不落地”作業。垃圾桶(池)周圍要乾淨整潔,不得影響周邊環境衛生。

  山西省將加快建設農村垃圾轉運處理設施。到2020年,每個縣都要建成專門用於農村垃圾的無害化處理場,每個鄉鎮都要建成垃圾中轉站,確保農村垃圾及時處置。

  設市城市和較大的縣要加快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逐步改變以填埋為主的處理方式。今後,城市和縣城新建垃圾處理設施要優先選擇焚燒發電、綜合處理、熱解氣化等工藝,原則上不再新建衛生填埋場。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廠且處理能力能夠滿足服務需求的,要應燒盡燒,不得進行填埋處理。

  2017年,設市城市已開工的焚燒處理廠,要基本建成儘快投入運營,尚未建設焚燒處理設施的要抓緊啟動並具備開工條件,2018年開工建設,到2020年焚燒比例達到50%以上。

  倡導生活垃圾“乾濕分離”

  實施垃圾分類處理處置。對有害垃圾單獨投放處置,倡導生活垃圾“乾濕分離”,鼓勵對廚余等易腐垃圾進行單獨分類處置。

  太原市要制定出臺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選擇一批學校、機關、單位等實行強制分類,先行先試。2017年,太原市餐廚垃圾處理設施要投入運營,建成7個大件垃圾拆解回收中心,因地制宜擴大廢舊衣物回收站點佈局。

  岢嵐、靈石、長子3個縣要積極開展國家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示範縣創建工作,制定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制度,推進垃圾分類處理體系建設。(山西晚報記者劉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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