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西省41所高校自主評職稱
原標題:今年我省41所高校自主評職稱
山西日報訊(記者 高建華)記者9月1日從山西省人社廳獲悉,日前山西省人社廳、山西省教育廳就深化高等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下發通知,明確從2017年起,山西大學等24所高校自主開展高校教師正高級及以下職稱評審工作,太原工業學院等17所高校自主開展高校教師副高級及以下職稱評審工作。其餘高校3年內將全部自主開展高校教師職稱評審工作。
通知要求,自主評審的高校要按照規定程式,組建高校教師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按照國家和山西省職稱制度改革精神,依據《山西省高等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指導條件(試行)》,結合學校辦學定位、學科特色及教師隊伍建設實際情況,制定本校教師的職稱評審條件和實施辦法,報山西省人社廳及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後公佈實施。
通知明確,對於收審的材料和評委會表決結果,山西省人社廳將會同山西省教育廳及主管部門進行抽查。對連續兩次抽查均發現不合格人員超過2%或評審工作組織混亂、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高校高評委,將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將撤銷評委會。
通知明確,條件確不具備、尚不能開展自主評審的高校,委託山西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的山西省高校教師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聯合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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