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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將選派萬名幹部到鄉鎮挂職幫助工作

發佈時間:2017-09-06 09:43:04 | 來源:山西晚報 | 編輯:薛陽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我省將選派萬名幹部到鄉鎮挂職幫助工作

  山西晚報9月4日訊(記者 李飛飛)記者從山西省委組織部獲悉,為進一步充實山西省鄉鎮工作力量,加大脫貧攻堅推進力度,加強“三基”建設,培養鍛鍊年輕幹部,山西省將從省市縣三級機關事業單位選派10000名幹部到鄉鎮挂職幫助工作,覆蓋山西省1196個鄉鎮。

  此次選派對象為近年來山西省市縣新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新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山西省市直機關35歲以下基層工作經歷不滿2年的幹部;省市縣機關事業單位新提拔的處級幹部、科級幹部;40歲以下處級、科級後備幹部;其他年輕幹部。

  到鄉鎮挂職時間為2年,即從2017年10月到2019年10月。山西省直單位選派幹部原則上分配到對口幫扶貧困縣所屬鄉鎮,市縣兩級選派幹部由市縣委組織部統籌安排,要做到應派盡派,所有鄉鎮全覆蓋。其中科級以上幹部可安排挂職擔任鄉鎮黨政副職;科級以下幹部可安排到鄉鎮機關科室(站所)挂職,重點參與鄉鎮中心工作任務。

  挂職幹部在鄉鎮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派出部門(單位)原則上不得將其抽回或無故提前結束挂職。對於挂職期間發現工作不負責任、表現較差的挂職幹部要及時召回,記錄在案,並提出替換人選。挂職幹部因個人原因請假或離開挂職單位一週以上的,須經挂職鄉鎮黨委和所在縣(市、區)委組織部同意;累計超過30天的,要相應延長挂職時間。

  挂職期間,派出部門(單位)、各縣(市、區)委組織都要做好對挂職幹部的跟蹤管理、培養鍛鍊、監督考核。鄉鎮黨委要把挂職幹部作為鄉鎮工作隊伍的重要力量,嚴格履行日常管理直接責任,合理確定挂職幹部崗位職責等。鄉鎮黨委每年要會同縣(市、區)委組織部對挂職幹部進行考核,並將考核情況及挂職幹部總結材料向派出部門(單位)和上級組織部門備案。9月底,山西省各縣(市、區)委組織部門將對挂職人員進行集中培訓,並履行有關手續,確保下派人員及時到崗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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