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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點“制度”支撐

發佈時間:2017-09-13 15:45:41 | 來源:太原日報 | 編輯:薛陽 | 責編:石麗敏

  文明交通不是一城一池之戰,唯有全方位總動員才能收到長效。因而,在嚴格執法之外,多一點制度建設,從根上求治,方可為實現“五個工作目標”強化支撐。

  為共享單車立規矩、給電動自行車上牌,是今年我市交通綜合治理中頗引人注目的兩個動作,儘管前者在落實中遇到了很多障礙,後者還處在計劃推行的草案階段。交通法規意識不強、交通資源不足、交通秩序不優、交通管理不善、交通法規實施不力,問題突出,但往下深究,根子總跟規則、制度有著千絲萬縷的瓜葛。

  規矩不明晰有力,執法就成了“無牙的老虎”。共享單車胡亂停放,已經成了公害,甚至靠著這樣的“方便”,對投資巨大且曾經成效也巨大的公交自行車,産生了擠出效應。表面原因,是使用者的秩序意識不強,內裏實際是幾個公司無序發展、競爭投放的結果。約束不到嚴苛的程度,亂象很難自行改善。電動自行車也類似,説是限定速度、自重,可市場上拆限速線、重型改裝早就是人盡皆知的“秘密”,仍然落了個利益挾持制度的局面。立規矩、嚴規矩,以執法為引導,本就是提升交通法規意識的重要途徑。

  能否落為制度,是綜合治理檢驗成效的應有之義。文明交通意識全面提升、道路通行更加有序順暢、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公交服務體系持續完善、道路承載能力明顯提高,“五個工作目標”,哪一個不需要長效制度來保障其形成常態?比如斑馬線讓行,與交通意識、通行順暢和出行安全都有相關,但如果沒有自上而下的判例、罰則的明確,恐怕也不容易從“共識”迅速上升為“共舉”。共享單車、電動自行車能不能從亂而治,執法有威懾力,還得制度有權威性,才能更具效力。

  文明交通意識,某種程度上説,就是相關制度的內化。文明交通意識越是普及和提升,通行也就越可能有序順暢,出行安全的保障、道路承載能力也築基於此。多一點制度思維,從確立規則到推動認知,再輔以嚴格執行,文明交通也就不遠了。(作者:彭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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