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發佈參團出遊消費警示
原標題:我省發佈參團出遊消費警示 套餐要拒絕 遠離低價遊
山西日報訊(記者 王少斐)隨著十一長假的臨近,山西省旅遊品質監督管理所發佈參團出遊消費警示。
警示提醒:要選擇具有資質的旅行社報名參團。報名時必須與旅行社簽訂正式的旅遊合同,出團通知書一定要仔細閱讀,對於疑問要向旅行社諮詢清楚,繳納團費應匯入簽約旅行社的對公賬戶,並索取正規發票,如遇熟人要求遊客將團款匯入其個人賬戶(微信、支付寶等方式轉賬)一定要慎重,謹防權益受損。
出境遊保證金要託管,相關票據須留存。根據國家旅遊局《關於規範出境遊保證金有關事宜的通知》要求,旅遊者交納出境遊保證金時,請勿以現金或者轉賬方式交予旅行社,更不要直接存入旅行社工作人員提供的個人賬號。旅遊者應該通過銀行(第三方)託管的方式,交納保證金,並留存相關票據,以免陷入非法集資的陷阱。
旅遊套餐要拒絕,低價旅遊須遠離。目前,旅行社存在捆綁銷售兩條線路以上的旅遊套餐産品(包含出境遊及國內遊),如“買一贈多”“交押金送旅遊”的情況。此類産品意在規避監管,常常無合同、無票據,且團款也是通過個人微信賬號進行交易,會給旅遊者維護權益帶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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