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只準接入一平臺 須是3年以內新車
山西晚報9月17日訊(記者王晉磊)呂梁市出臺了《呂梁市網絡預約計程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細則》對網約車的經營平臺公司和車輛都給出了相關規定。《細則》規定,從事網約車經營的平臺,應當向所在地城市客運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取得《網絡預約計程車經營許可證》後才可進行相關經營。
在呂梁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須為呂梁市牌照的7座及以下車輛。網約車車輛購置的計稅價格要高於呂梁主流巡遊計程車購置的計稅價格。燃油車為兩廂(含兩廂)以上小客車,排量不小于1.6升(或者1.4T),軸距不小于2650毫米。新能源車和七座車也有相應規定。
網約車註冊時必須是3年以內的新車,車輛使用性質將改為預約出租客運,還需安裝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和應急報警裝置。《細則》還規定,從事網約車運營服務的車輛,一車只準接入一個網約車平臺。《細則》對網約車的報廢和退出經營都進行了詳細規定。網約車的經營權不能擅自轉讓。
網約車司機除具備必要的駕駛資格外,還需要是呂梁本市戶口或呂梁市的《居住證》6個月以上,並無相關犯罪記錄。
此外,《細則》也對拼車、順風車等行為作出規定。每輛私人小客車或者每個駕駛員累計每天提供的合乘服務不得超過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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