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要求保證抗病毒藥物的充足供應
原標題:我市要求保證抗病毒藥物的充足供應
太原晚報訊 (記者郝曉煒)來勢洶洶的流感已經持續多日,而且沒有絲毫減弱的勢頭。1月11日,太原市衛計委發出通知要求,在流感疫情高發季節,我市醫療機構對抗病毒藥物、相關中藥類藥品,要採取臨時採購措施,保證有充足的藥品供應。
市衛計委要求,在流感疫情高發季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對抗病毒藥物(如奧司他韋、帕拉米韋或扎那米韋)、相關中藥類藥品,要採取臨時採購措施,保證有充足的藥品供應,不能以任何理由影響患者對藥品的使用。在此期間,醫療機構採購的抗病毒藥物,不計入醫院的藥佔比指標,實行事後備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採購抗病毒藥物時,不受基藥採購限制。
醫療機構對有發熱、流感樣症狀患者,要第一時間使用磷酸奧司他韋(含顆粒劑型)等抗病毒藥物治療,無需等待實驗室檢測結果。要做好對流感重症病例的醫療救治工作,並在出現重症病例和救治工作結束當日向市衛生計生委上報救治有關情況;出現危重病例應立即上報。
接種流感疫苗是預防流感的有效手段,特別是孕婦、嬰幼兒、老年人、有心肺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或免疫功能低下等高危人群。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要加強流感疫苗預防接種工作,疾控機構要及時採購流感疫苗,預防接種單位要嚴格規範操作,做好安全接種工作,全力保障群眾接種需求。
各醫療機構要積極組織院級流感防控知識培訓。太原市衛計委對培訓工作不到位、藥品採購不足、用藥不及時的醫院將進行跟蹤檢查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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