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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將取消16項行政審批事項

發佈時間:2018-01-16 09:18:24 | 來源:山西日報 | 編輯:薛陽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我省將取消16項行政審批事項

  山西日報訊(記者 高建華)1月12日,山西省政府發佈《關於落實國務院取消52項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山西省對應取消16項行政審批事項。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46號,以下簡稱《決定》)公佈取消了40項國務院部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和1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根據《決定》,山西省對應取消16項行政審批事項。

  本次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包括:地質勘查單位資質審批、物業服務企業一級資質初審、新建固定狩獵場所批准、出口國家重點或進出口國際公約限制進出口的陸生野生動物或其他産品審核、林區木材經營加工許可、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批、壩頂兼做公路審批、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審批、利用堤頂戧臺兼做公路審批、醫用特殊物品準出入境證明辦理初審、醫院評審結果復核與評價、商用密碼産品生産定點單位初審、商用密碼産品銷售許可單位初審、外商投資企業使用境外密碼産品初審、境外組織和個人在華使用密碼産品或者含有密碼技術的設備初審、建立城市社區有線電視系統審批。

  本次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涉及山西省國土廳、省住建廳、省林業廳、省水利廳、省衛計委、省國家密碼管理局以及縣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主管部門。

  山西日報記者了解到,醫用特殊物品準出入境證明辦理初審取消,用於臨床醫療用途的人體血液、組織器官進出口改為禁止令,今後不得開展進出口活動。這些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後,山西省各地、各部門將做好各項落實工作,並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落實監管責任,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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