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蓉代表:“毒駕入刑”應儘早落地
毒駕是指駕駛人因吸食毒品、麻醉藥品或精神藥品後,在其藥理作用時段內繼續駕駛機動車,足以危害社會交通安全的行為。全國人大代表、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嶺分局三橋派出所社區二中隊副中隊長兼金剛裏社區民警楊蓉認為,與“酒駕”相比,“毒駕”更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帶來更嚴重的後果。但是,“毒駕”始終沒有入刑,面臨社會危害大卻處罰較輕的情況。
楊蓉説,無論從道路交通引發的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風險,還是從刑法體系或條文邏輯上對該問題進行討論,都期望以入刑的方式對吸毒後的機動車駕駛行為進行規範,從而保障民生,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楊蓉建議,制定出明確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像“酒駕入刑”一樣讓“毒駕入刑”早日落地。(山西日報記者 李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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