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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中考網上報名3月23日開始

發佈時間:2018-03-20 13:19:02 | 來源:山西晚報 | 編輯:薛陽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中考網上報名23日開始

  山西晚報3月19日訊(記者王冠興實習生張彩雲)3月19日,太原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發佈消息,2018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考試招生(以下簡稱“中考”)實行網上報名,3月23日8點到27日18點網上填寫報名信息,3月28日到30日現場確認,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條件: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綜合素質評定合格;2、具有本市正式戶籍的應屆生、往屆初中畢業生;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父母在太原市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居住一年以上)、合法穩定職業(工作一年以上),本人是具有我市初中學校正式學籍(就讀一年以上)的應屆生或持有太原市《義務教育證書》的往屆初中畢業生。

  應屆生報名資格由學籍所在學校負責審查;往屆初中畢業生和外返考生報名資格由所在報名縣(市、區)招考中心(招考辦)負責審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資格審查,按照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太原市關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並教基〔2013〕1號)文件,由報名資格審查單位負責審查。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必須交驗的審查材料:1、隨遷子女居民戶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證》;2、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其中在本市工作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證》;3、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的證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門制發的《山西省流動人口居住證》和《房屋産權所有證》《不動産權所有證》、購房合同(附購房發票和完稅憑證)、租房合同(附出租人的房産證和房屋租賃的完稅憑證)中的任意一項;4、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在本市有合法穩定職業的證明材料:流入地《工商營業執照》(附營業單位2017年度全年納稅證明)或流入地《勞動用工合同》(附2017年度全年工資證明和在本市繳納的社保證明)等任意一項。

  應屆生憑戶口簿(戶籍證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由學籍所在學校核發;往屆初中畢業生憑戶口簿(戶籍證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初中《義務教育證書》由戶籍所在縣(市、區)招考中心(招考辦)核發;往屆初中畢業生中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憑戶口簿(戶籍證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太原市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初中《義務教育證書》由本人居住縣(市、區)招考中心(招考辦)核發;外返考生憑戶口簿(戶籍證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帶有初中學籍號)由戶籍所在縣(市、區)招考中心(招考辦)核發。

  考生根據報名單位核發的報名號和密碼,按照填寫的《報名錶》,登錄“太原教育”門戶網站,進入“招生考試”頁面“2018考生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網上填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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