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積金今後可以“按月衝還貸”
日前,山西晚報記者獲悉,今後太原公積金可以通過手機APP辦理按月衝還貸業務。
“按月衝還貸”是指住房公積金貸款人與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太原市使用住房公積金按月衝還貸協議書》,在不改變公積金貸款還貸方式的前提下,委託公積金中心按月從其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中提取公積金直接歸還公積金貸款的一種提取還貸業務。
申請“按月衝還貸”的對象為在公積金中心繫統內按月正常繳存公積金且已辦理公積金貸款、貸款本息尚未還清的衝還貸職工;繳存賬戶中的住房公積金存儲餘額不少於1個月應還貸本息總額;衝還貸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不存在凍結、擔保等情形;在外地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暫不實行“按月衝還貸”政策。
公積金中心按月衝還貸職工,實際應還本息總額確定當月衝還貸額度;衝還貸職工為夫妻雙方的,首先衝還借款人賬戶餘額,借款人賬戶餘額不足後,開始衝還配偶賬戶餘額,衝還貸職工各自公積金賬戶餘額不足償還一個月的借款本息總額時,衝還貸協議自動終止。
據悉,衝還貸職工辦理“按月衝還貸”業務時,須通過個人網廳、手機APP等公積金中心提供的辦理渠道進行申請。衝還貸職工為夫妻雙方的,需要雙方分別實名登錄辦理渠道申請“按月衝還貸”業務,符合條件的,與公積金中心簽訂《按月衝還貸協議書》,並按協議約定操作“按月衝還貸”業務。
衝還貸職工發生下列情況之一,造成“按月衝還貸”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公積金中心即終止“按月衝還貸”業務。
衝還貸職工提出提前終止“按月衝還貸”協議;衝還貸職工單一公積金賬戶餘額不足以全額償還當月貸款本息的;公積金貸款本息已還清的;繳存賬戶已凍結、擔保或異地轉出的;發生其他無法繼續履行“按月衝還貸”協議情況的。
衝還貸職工每月根據還貸額及繳存賬戶的餘額情況,自行確認還貸資金是否充足,如有不足需提前將補充資金存入還貸儲蓄賬戶,以確保每月按時足額還款;在協議期間發生提前終止或自行終止協議情況,貸款尚未還清的,須自行備足資金,繼續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正常還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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