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四警”聯動 共建文明交通
山西日報訊(記者曹秀娟)太原市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4月2日起太原市推行交警、巡警、特警及派出所“四警”聯勤聯動機制,共同開展文明交通綜合治理工作。這就意味著,今後太原不再只是交警擁有交通執法權。
據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長、太原市交警支隊隊長秦書偉介紹,現階段重點治理主幹道、次幹道機動車亂停亂放問題,執法重點是禁行黃線區域違法停車。對小街巷的亂停車問題,將以管理教育為主。
為了使巡警、特警及派出所民警儘快擁有交通執法能力,三警種民警都經過了兩週全天候“跟班作業”。今後,“四警”將聯合開展靜態(停車)綜合治理工作,有分工也有協作,對機動車違法停放,特別是佔用機動車道違法停放,依法開展糾違、貼單、拍照、錄入等工作。
交警支隊各大隊負責轄區所有道路的靜態交通(停車)秩序管理,主要負責快速路、主幹路的靜態交通秩序管理,對參戰單位進行業務指導。巡警支隊、特警支隊主要負責轄區次幹道的靜態交通(停車)秩序管理工作,並與各轄區交警大隊密切配合,實現無縫對接。分局派出所按照所轄行政管理區域,負責小街小巷(支路)的靜態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並與各轄區交警大隊密切配合,實現無縫對接。
同時,巡警支隊、特警支隊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配合交警支隊開展交通整治。派出所負責協調街辦、社區,與轄區交警大隊,聯合開展小街小巷道路交通綜合治理工作,主要包括:負責協調轄區道路臨街單位,對本單位門前人行便道上設置的非機動車存放點進行責任管理;負責取締轄區內臨街商鋪、單位,在便道內私設地鎖、圈佔道路資源等行為;開展文明交通宣傳、違法勸導等工作。積極依託街辦、社區網格化管理,形成共同參與交通管理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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