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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將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發佈時間:2018-07-09 10:38:09 | 來源:山西晚報 | 編輯:路鵬程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我省將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7月7日,山西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發佈通知,為進一步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增強企業發展活力,山西省將繼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從2018年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繼續階段性執行單位繳費比例19%至2019年4月30日。從2018年5月1日起,繼續執行失業保險總費率1%,其中,單位部分0.7%,個人部分0.3%。延長階段性降低費率的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

  從2018年5月1日起,在保持工傷保險八類行業費率總體穩定的基礎上,大同和朔州兩個統籌地區,各類用人單位的費率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20%;太原、呂梁、臨汾、晉城四個統籌地區,各類用人單位的費率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50%。降低費率的期限暫執行至2019年4月30日。下調費率期間,統籌地區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降到12個月的,費率停止下調。

  與此同時,山西省將加大擴面徵力度,做到應保盡保,應收盡收,確保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時足額支付。 (楊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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