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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內生活垃圾分類目標任務劃定

發佈時間:2018-07-11 13:04:25 | 來源:太原日報 | 編輯:路鵬程 | 責編:石麗敏

  日前從太原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會議上獲悉,年內太原市將進一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工作機制,強化組織實施,在太原市8200個黨政機關、900余個居民小區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據統計,太原市有各類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學校醫院、賓館飯店、商場超市、廣場車站、公園場所、駐並國企等公共機構8200個,要按照“誰産生、誰負責”“誰區域、誰負責”的原則,年內要全部推行垃圾強制分類工作。有食堂的單位,要配備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垃圾桶;沒有食堂的單位可不配備易腐垃圾桶。在居民小區生活垃圾分類方面,太原市現有各類居住小區3000多個,要求按照覆蓋率不低於30%的要求,選定管理完善、硬體設施比較好的小區展開示範創建工作。小區內要配備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種垃圾桶。

  按照要求,市裏將負責垃圾終端處置工作,縣(市、區)等負責源頭分類投放和中間的分類收集、分類運輸、構建整體配套體系。設施容器配置方面,省市機關和公共機構由各單位自行配備;縣(市、區)、街辦鄉鎮機關和居民小區等的設施容器由縣(市、區)統一配備,並要求9月底前落實到位。

  為確保任務落實到位、工作取得實效,太原市環衛局將安排20名工作人員用於生活垃圾分類日常工作和監督協調。各縣(市、區)也將成立不少於10人的工作機構,每個街辦鄉鎮、社區不少於3人,每個試點小區按300戶居民配一名督導員。(作者:張海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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