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規範用工信用監管更有效
原標題:規範用工信用監管更有效
山西省2018年勞動保障監察書面審查7月全面展開,將對用人單位的合同保險等全面“體檢”。審查結果將作為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的重要依據。
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不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等,都屬於勞動保障領域常見的違法行為。這類行為同時也是一種失信行為。在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之大背景下,充分運用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手段,健全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模式甚為必要。
事實上,推進勞動保障誠信制度建設,不僅是規範企業勞動用工行為的有力抓手,也是實現勞動保障精準監管與服務的有效途徑。不斷完善信用監管機制,從依靠傳統行政監管手段向注重運用信用監管手段轉變,從側重規範主體資格向主要規範主體行為轉變,積極探索將勞動保障誠信信息融入到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在更大範圍內實行聯合激勵與懲戒,已成為當前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一項重要課題。(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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