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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為跨境電商送出7個大禮包

發佈時間:2018-07-17 09:28:56 | 來源:山西晚報 | 編輯:路鵬程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我省為跨境電商送出7個大禮包

  山西晚報7月15日訊 凡在山西示範區註冊、納稅,註冊地址在太原綜保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納入示範區跨境電子商務統計體系(山西省省級跨境電子商務平臺或太原海關)的參與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的企業,今後,都將享受“辦公和經營場所租賃補貼、庫房租賃補貼、交易額補貼、物流補貼、O2O線下保稅展示體驗店補貼和檢驗監測費用補貼以及平臺獎勵”在內的七大項補貼和獎勵。7月15日,記者從山西轉型綜改區獲悉,為了扶持跨境電商企業,山西出臺《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範區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扶持辦法(試行)》,從政策上發力,基本覆蓋企業發展的方方面面。

  為貫徹落實山西省創新驅動、轉型升級戰略和山西省委、省政府《關於建設山西轉型綜改示範區的實施方案》,根據國家、山西省有關政策,加速推進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範區(以下簡稱示範區)跨境電子商務在武宿綜合保稅區(以下簡稱綜保區)集聚發展,出臺了該試行辦法。按照辦法要求,適用該辦法的“電子商務企業”是指通過自建或者利用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的企業;“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企業”是指提供電子商務進出口商品交易、支付、配送服務的平臺提供企業;“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臺”是指由電子口岸搭建,實現企業、海關以及相關管理部門之間數據交換與信息共享的平臺。

  “對於騙取扶持資金的企業,示範區有權追回扶持資金並追究其法律責任。”省轉型綜改示範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按照辦法要求,將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採取事後資助的方式,給予政策扶持。需要注意的是,具體實施過程中,若與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範區其他優惠政策重疊部分,按本辦法執行,不重復享受。

  解讀

  七大獎補政策 基本覆蓋企業發展的方方面面

  辦公和經營場所租賃補貼

  在綜保區指定範圍租賃辦公或經營場所的電子商務企業,從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第一年每平方米年交易額達到6000元的,全額補貼年度實繳租金;第二年每平方米年交易額達到9000元的,全額補貼年度實繳租金,每平方米年交易額達到7500元的,按年度實繳租金的50%給予補貼;第三年每平方米年交易額達到13000元的,全額補貼年度實繳租金,每平方米年交易額達到9500元的,按年度實繳租金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補貼不超過3年。

  庫房租賃補貼

  在綜保區租賃廠房倉庫的電子商務企業,第一年給予全額租金補貼;對第二、三年交易額超過1萬元/m的企業,給予全額租金補貼;對第二、三年交易額未達到1萬元/m的企業,按年度全額租金的40%給予租金補貼。年度全額租金補貼不超過綜保區自有廠房倉庫的年度租金總額。

  對綜保區保稅倉儲場地進行智慧化改造升級(不包括一般裝修)且實際投入在1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照實際投入的1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交易額補貼

  開展跨境電子商務B2C、B2B業務的電子商務企業,年交易額在50萬(含50萬)—500萬(含500萬)時,年交易額按1%予以補貼,年增長額按2%予以補貼;年交易額超過500萬元時,給予年交易額5%的補貼。單個企業補貼不超過3年,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500萬元(自建平臺企業僅對自營進出口業務交易額進行補貼,具體補貼標準適用本款規定)。

  對註冊當年跨境電商交易額超過3000萬的電子商務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註冊當年跨境電商交易額超過6000萬的電子商務企業,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被認定為省級跨境電商示範企業的電子商務企業,認定當年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平臺獎勵

  針對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企業,當年度每新招1家電子商務企業入駐平臺,且該電子商務企業年交易額達到300萬元,給予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企業2萬元獎勵,累計最高200萬元。

  對為電子商務企業提供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服務、年跨境電商服務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企業,給予年跨境電商服務收入3%的資金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以上兩款不能同時適用。

  對接山西省省級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的前100家電子商務企業,給予每家企業1萬元介面開發費用的一次性補貼。

  通過對接山西省省級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並實際完成1000票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的電子商務企業,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服務的物流平臺企業的相關服務補貼比照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有關規定執行。

  物流補貼

  企業因開展直郵進口、保稅進口業務而産生的國內物流費用,按25%予以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企業因開展一般出口、保稅出口業務而産生的國際快遞費用,按15%予以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對倉儲企業進出口業務的操作處理費用,按照3元/件給予補貼。每家企業累計不超過200萬元。

  支持建設跨境電商物流配送中心。支持參與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的企業在綜保區內建設跨境電商配送中心,含快件集散中心、倉儲配送中心、進口保稅倉等。對符合物流配送體系規劃的貨運站場、快件集散中心、倉儲配送中心、信息平臺、調度呼叫中心等物流功能區項目建設,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對被確定為重點跨境電商企業的,其上年度在綜保區內新建的快件集散中心、倉儲配送中心、進口保稅倉等單個設施在1000平方米以上,經評審,按建成後的實際倉儲面積給予100元/m2的一次性補貼。單個設施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O2O線下保稅展示體驗店補貼

  電子商務企業通過山西省省級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在綜保區內設立且納入太原海關監管的跨境電商O2O線下保稅展示交易體驗店或以分公司在示範區同意的區域內設立且納入太原海關監管的跨境電商O2O線下保稅展示交易體驗店,經營滿一年且發生實際交易,總營業面積超過50平方米,給予電子商務企業實際支出租金的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總營業面積超過100平方米的,給予電子商務企業實際支出租金的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總營業面積超過500平方米的,給予電子商務企業實際支出租金的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30萬元;總營業面積超過1000平方米的,給予電子商務企業實際支出租金的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檢驗監測費用補貼

  對符合該辦法適用條件的跨境電商産品實際發生的風險監測費實行100%補貼,樣品購置費實行50%補貼。總額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山西晚報記者 趙德偉 實習生 李曉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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