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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實現繳納罰款、車駕管業務繳費電子化

發佈時間:2018-08-28 08:51:14 | 來源:山西晚報 | 編輯:路鵬程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我省實現繳納罰款、車駕管業務繳費電子化

  山西晚報訊(記者 楊晶)9月1日,20項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將在全國推行。8月27日,山西省公安廳交管局向社會通報,山西省範圍內實現了繳納罰款、車駕管業務繳費支付電子化。

  交管部門提出在收費系統部署掃碼支付功能,並與代收銀行進行了聯調、測試,8月8日正式上線發佈運行,山西省範圍實現了全省車管業務大廳微信、支付寶電子掃碼支付。

  山西省公安廳交管局建設了山西交管業務“自建支付平臺”,待部局互聯網平臺版本升級後,山西省範圍內車管業務大廳窗口將全部實現電子繳費功能,群眾在窗口辦理業務能夠“一次排隊,一次辦結”。

  此外,實現了自助服務終端繳費電子化。群眾可以通過交管業務大廳提供的自助服務終端自助辦理業務,通過微信、支付寶掃描二維碼,完成交通罰款及車駕管業務繳費。

  同時,實現了互聯網服務平臺電子支付功能。互聯網服務平臺交通罰款實現了電腦端、手機APP端(微信、支付寶、銀聯卡)電子支付功能,並與山西省財政廳非稅收入管理平臺、線上代收銀行資金匯劃平臺進行無縫對接,實現了交通罰款繳費退費、業務對賬、資金清分等業務全流程電子化管理,至今已有40余萬筆罰款繳納實現網上支付;車駕管業務實現了電腦端、手機端銀聯卡支付功能(其中微信、支付寶支付通道正在開發測試),至今已有近1400筆考試費通過線上繳費完成。

  互聯網平臺與政務平臺接入共享,政務平臺實現了繳費支付電子化。山西省公安廳在全面梳理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的基礎上,編制了全省254項公安審批服務便民化事項清單,其中涉及公安交管91項業務,建立了全覆蓋、全流程的“一網通一次辦”政務審批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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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駕照與車型非“原配”?“隨緣”駕車小心12分保不住

  考過駕駛證的人都知道,機動車駕駛證分為多個等級,不同等級的機動車駕駛證所駕駛的機動車型也不同。駕駛人應當駕駛自己駕駛證載明的準駕機動車型,如果駕駛員“跨級”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那就是違法的。

  8月27日,山西交警部門對駕駛證準駕範圍中,大家常見的誤區進行了釋疑。

  準駕車型不符合 男子買假證應對檢查

  8月26日17時50分,高速交警四支隊一大隊民警在對一輛紅色重型半挂牽引車司機進行檢查詢問時,發現司機黃某某提供的駕駛證與正規駕駛證明顯有所區別,於是民警對其基本信息進行進一步詢問核實。沒承想,在問到出生年月時,司機竟然扭頭拔腿就跑,民警當即追上將其控制。

  在民警詢問為何要跑時,黃某某坦白交代説:“我剛剛給你的是假證,我自己的駕駛證是C1的,還沒有帶,我害怕,所以就心虛、想跑。”隨後民警通過公安網進一步查詢核實,司機黃某某已經申領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1,並無駕駛重型半挂牽引車資格,屬準駕車型不符,他提供的A2駕駛證是為了應對交警檢查買的假證。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因為未隨車攜帶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符、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等一系列違法行為,黃某某將面臨罰款6200元、記12分並處行政拘留的處罰。

  交警部門介紹,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車輛,不但對道路交通安全形成潛在威脅,且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擔責大不説,保險公司完全可以根據這一違法行為而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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