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泉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
10月12日,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和《陽泉市落實生態環境部約談問題整改和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要求,陽泉市人民政府發佈通告,劃定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以下簡稱:禁用區)。
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指國一及以下標準的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主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機械類型,挖掘機、推土機、裝載機、壓路機、攤鋪機、平地機、開槽機、樁工機械、叉車、起重機、裝卸搬運機械、牽引車等。禁用區範圍為:城市建成區陽泉城區、礦區、開發區全部區域為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陽泉郊區、平定縣、盂縣政府劃定各自禁用區,今年年底前經縣(區)人民政府發佈執行,並向陽泉市大氣辦報備。 (霍雪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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