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全面落實生豬運輸車輛備案
原標題:我省全面落實生豬運輸車輛備案
近日,山西省農業農村廳發佈《關於做好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等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實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等監管措施,有效防範非洲豬瘟疫情跨區域傳播。
根據《通知》,各市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車輛備案工作,通過張貼公告、發放明白紙和網絡新媒體等方式廣泛宣傳公告內容,使交易、養殖、運輸、屠宰生豬的單位和個人詳細知曉,自覺配合做好備案。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按照要求,查驗承運人提交的有關材料,留存相關證件複印件,在指定場所對生豬運輸車輛實施嚴格的現場檢查。對於符合條件的生豬運輸車輛,出具塑封後的生豬運輸車輛備案表並隨車同行。
生豬運輸車輛備案表長29.7cm、寬21cm,顏色為淡藍色,編號由“發證機關所在行政區域代碼”+“四位數字順序號”組成,發證機關所在行政區域代碼”按照GB/T2260—2007執行,有效期暫定為半年。並在備案機關處加蓋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公章。
《通知》要求,山西省轄區內跨省、市、縣調運生豬的車輛申請備案時,應檢查其配備的車輛定位跟蹤系統,未配備的不予備案,同時應明確告知承運人。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應當督促承運人建立臺賬制度,詳細記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編號、生豬數量、運載時間、啟運地點、到達地點、運載路徑、車輛清洗、消毒以及運輸過程中染疫、病死、死因不明生豬處置等內容。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及其官方獸醫接到生豬産地檢疫申報後,對擬運輸外調的生豬,應當嚴格查驗運輸車輛備案及清洗消毒情況,核實後逐項填寫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所列內容。發現承運生豬的車輛未經備案或有偽造、變造、租用、借用備案表等情形的,應當責令改正,並及時通報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山西晚報記者 許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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