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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土地指標交易有了新規矩

發佈時間:2019-05-07 10:58:05 | 來源:山西日報 | 編輯:陳佳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完善佔補平衡 規範交易行為 保障項目用地 我省土地指標交易有了新規矩

  5月5日,記者從山西省自然資源廳獲悉,山西省出臺《山西省土地指標交易調劑暫行辦法》(以下簡稱《交易辦法》)。此舉標誌著山西省完善耕地佔補平衡機制,規範土地指標交易行為,保障轉型項目建設用地邁出了新步伐。今後,跨市、縣行政區轄交易土地指標,將統一在山西省的土地指標交易平臺上公開競價、有償交易。

  《交易辦法》針對優質耕地後備資源匱乏的市、縣,在本行政區域內難以落實項目用地的實際問題,明確規定可以通過易地公開交易快速便捷地獲得佔補平衡指標;各貧困縣産生的補充耕地指標和增減掛鉤指標,通過易地交易後獲得收益,可以通過預算安排用於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

  《交易辦法》將土地指標易地使用行為分為指標交易和指標調劑,指標交易適用於所有建設項目,各市、縣可通過全省土地指標交易平臺,將本級儲備的土地指標在全省範圍內跨縣級行政區域公開競價交易使用;指標調劑適用於山西轉型綜改示範區、省級以上重大轉型項目,省政府作為調劑主體,將各級儲備的土地指標跨行政區域有償限價調劑使用。同時,《交易辦法》將調劑及交易的土地指標分為補充耕地指標、新增耕地節余指標、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其中前兩類都分別包含新增耕地面積、新增糧食産能值及新增水田面積指標。

  《交易辦法》明確土地指標調劑、交易的出讓方應為土地整治及高標準農田建設、增減掛鉤和工礦廢棄地復墾等項目所在地市、縣級人民政府;受讓方應為建設項目所在地市、縣級人民政府、山西轉型綜改示範區。省級以上開發區管委會可以申請受讓增減掛鉤節余指標。此規定是為了杜絕政府以外的任何企業和個人成為指標交易的主體,嚴防倒買倒賣、責任不明確的情況出現。

  據了解,《交易辦法》還在土地指標交易調劑程式、方式和原則等方面做了詳細的規定,具有很強的操作性。下一步,山西省自然資源系統將積極推進土地綜合整治,改善生態環境,努力新增耕地,發揮好土地指標交易平臺作用,將市、縣級土地指標儲備庫中15%的指標納入調劑範圍,優先保障國家、省級重點項目和山西轉型綜改示範區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山西日報 記者 李全宏 通訊員 郭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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