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出臺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獎懲方案
5月31日,記者從晉城市獲悉,為進一步落實和強化環境品質改善的主體責任,推動全市環境空氣品質持續改善,今年6月起,該市生態環境局和市財政局聯合製定的《晉城市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獎懲方案(試行)》正式實施。
據悉,此《方案》適用於晉城市區域內的各縣(市、區)及34個重點鄉鎮(辦事處)環境空氣品質的獎懲考核,考核指標為環境空氣品質綜合指數(以下簡稱綜合指數),綜合指數相同時,按照三項污染物(PM2.5、SO2和PM10)單項指數加和。其中,對於各縣(市、區)的考核方法,是對連續2個月監測結果後兩名的縣(市、區)進行資金扣罰;對連續2個月監測結果第一名的縣(市、區)進行資金獎補。環境空氣品質綜合指數同比變化與排名同步進行考核。對於34個重點鄉鎮(辦事處)考核方法,則是對當月監測結果後8名的鄉鎮(辦事處)進行資金扣罰,對當月監測結果前5名的鄉鎮(辦事處)進行資金獎勵。空氣品質綜合指數同比變化與排名同步進行考核。
此外,《方案》考核數據採用經山西省環境保護監測站、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審核後的數據。晉城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將對環境空氣品質獎懲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山西日報記者 鄭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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