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太原9月14日電(麻潞)近日,山西省生態環境廳下發《關於開展山西省碳減排項目儲備的通知》,將組織建立山西省碳減排項目庫,面向全省範圍徵集碳減排儲備項目。
本次徵集範圍為實施地在山西省境內,能夠實現溫室氣體排放替代、吸附或者減少的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甲烷利用等項目,包括:已通過國家《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發改氣候〔2012〕1668號)備案且未進行交易的溫室氣體自願減排項目;未通過國家《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發改氣候〔2012〕1668號)備案,但已通過相關方法學完成開發或正在開發的溫室氣體自願減排項目,包括《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生態環境部令第19號)中明確的可用於全國碳市場履約抵銷的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甲烷利用等溫室氣體自願減排項目及其他溫室氣體減排項目;符合國家主管部門發佈的溫室氣體自願減排方法學備案清單的其他碳減排相關項目。
據悉,對納入山西省碳減排項目庫的碳減排項目,作為申報國家自願減排項目、公益性碳交易等儲備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