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積分交易啟動 56家企業油耗不達標

2018-07-03 09:21:32 | 來源:汽車之家 | 編輯:韓俁

  7月2日,工信部宣佈乘用車“雙積分”交易正式啟動,並公佈2017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核算情況。“雙積分”政策是指《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該政策于2017年9月正式發佈,並於今年4月1日起實施。

  燃料消耗量積分又稱油耗積分,自2016年起開始考核。2016年,企業油耗正積分為1174.86萬分,負積分為142.99萬分。(點擊查看:工信部發佈2016年新能源及油耗積分情況)

  根據最新公告,2017年,中國境內130家乘用車企業共生産/進口乘用車2469.29萬輛,油耗正積分為1238.14萬分,油耗負積分為168.90萬分,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為179.32萬分。其中,有56家企業油耗積分為負,屬不達標企業,另外74家企業達標。由於政策規定新能源汽車積分從2019年開始考核,目前尚未有企業獲得新能源汽車負積分。(點擊查看:長安福特負分最高 2017雙積分情況公示)

  按照政策規定,在2017年56家油耗積分不達標的企業,可以通過其自身産生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抵消、關聯企業間轉讓、購買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等方式抵償歸零。不能抵償歸零的企業,需向工信部提交産品調整計劃,設置達標期限。在其負積分抵償歸零前,對其油耗不達標産品,不予列入車型公告,也就意味著不能對外銷售。

  為了促進“雙積分”政策實施,保證積分自由流通。工信部已于6月28日上線了“雙積分”交易平臺。企業可在平臺上展開油耗積分轉讓、新能源汽車積分交易等活動。具體的交易形式包括:競價交易、定價交易、定向交易三種,交易價格政府不予干涉。其中,油耗積分只能在具有關聯關係的企業間通過定向交易的形式完成轉讓,新能源汽車積分交易可通過以上任意三種交易形式完成。

  此外,政策還要求油耗積分和新能源積分均為正積分的企業,不得受讓油耗積分、購買新能源積分。油耗積分或新能源積分為負積分的企業,可通過交易平臺購買積分,且其發佈申報、有效應價積分的累計量不超過自身負積分數量的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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