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國資委日前完成對省惠隆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專項巡察,這是落實省紀委監督意見要求、紮實推進整改工作的一項具體舉措。
近年來,我省個別國有企業主要領導人員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處,引起省紀委高度重視。省紀委深入研究典型案件,著重查找主體責任薄弱環節和體制機制、制度法規漏洞,督促被監督單位黨委落實責任、堵塞漏洞,實現治標與治本有機結合。今年2月,省紀委向省國資委黨委發出監督意見書,提出4條監督意見:按照“管資本就要管黨建”原則,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健全完善國資監管制度並剛性執行到位、整合監督力量形成監督合力、加強對省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嚴格監管。
按照監督意見,省國資委黨委紮實開展整改工作,其中就包括對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實不力、在貪腐方面出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違規決策經營導致經營風險的省屬國企組織開展“機動點穴式”專項巡察,首次巡察聚焦省惠隆資産管理有限公司。
省惠隆資産管理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經省政府批准設立,是省國資委監管的省屬國有企業集團,主營貿易、資産管理、廢棄資源綜合利用等業務。去年6月,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惠隆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對省物資集團實施整體託管,省物資集團不再作為省國資委列名監管企業管理。專項巡察完成後,省惠隆資産管理有限公司黨委第一時間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問題整改工作。
最近一段時間以來,省國資委有力有序開展整改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前不久,省國資委黨委主要負責人分別約談省沿海集團、省鹽業集團、省農信社黨委“一把手”,指出3家單位的主要問題——對省委巡視組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對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調查處理不到位、反映基層單位的信訪問題較集中,3家單位黨委書記分別認領問題,正在整改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