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法制報》記者從10月13日江蘇省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由江蘇省水利廳組織制定的《江蘇省生態河湖行動計劃(2017~2020年)》正式印發實施。
江蘇省水利廳廳長陳傑介紹,江蘇省將利用生態河湖行動這一契機,加強河湖管理與保護,推進江蘇水問題的系統治理。根據《計劃》,到2020年全面清理河湖亂佔亂建、亂墾亂種、亂排亂倒,恢復水域面積100平方公里,城市水域面積率不下降;重點河湖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82%以上,國考斷面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達到70.2%以上,基本消除設區市及太湖流域縣(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主要河湖生態評價優良率達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