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泰州強化日常監督紀律監督民主監督 村紀檢委員擔綱村務監督
“村黨支部紀檢委員擔任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作用非常大。僅審核一份涵閘工程合同,就為村裏省2萬多元。”日前,泰州市姜堰區魏家村黨支部書記武聖日深有感觸地説。不僅是魏家村,泰州市姜堰區紀委在全區推行村紀檢委員擔綱村務監督,對農村低保、村莊規劃、土地流轉等多個事項進行政策把關。
姜堰區開展基層“微腐敗”專項治理時發現,村黨員幹部執行紀律不嚴、侵害集體和群眾利益等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多發,其中,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成員佔比較大。“基本上都是村務監督失職瀆職。比如一個村的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參與做假賬,變通發放津補貼,不但本人被查處,村‘兩委’11名成員全部被處分。”姜堰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劉文來分析説,其一,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不是村黨組織班子成員,平時缺乏硬約束,游離于黨組織之外,導致黨組織日常監督缺失;其二,村黨組織未配備紀檢委員,導致紀律監督缺位;其三,不少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年齡老化、業務不熟、責任心不強,導致民主監督形同虛設。
於是,姜堰區紀委推動全區262個村(居)配備紀檢委員,將村務監督作為履行專責監督的重要內容。村紀檢委員原則上由村黨組織副書記兼任,並經鎮(街道)紀(工)委考察後,由黨組織提名按規範程式擔任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截至目前,全區已有167個村的紀檢委員發現並上報各類違紀違規問題線索321個,成案3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