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10月23日,原告宗章氏訴被告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在如皋市江安鎮人民政府開庭,通過庭審,原告與被告雙方達成庭外和解。原告當庭撤訴,被告現場為原告辦理了申請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相關手續。
原告代理人訴稱,原告解放前被宗某納為妾,並與宗某、大妻宗崔氏共同生活。2013年7月,生前為如皋黃市鄉醫院職工的宗某去世,經家庭協商,由宗崔氏從2013年8月起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2019年2月,宗崔氏去世。原告本人為聾啞人,現已92歲高齡,並雙目失明,故要求被告為其發放從2013年8月起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
本案審判長、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王錦輝庭審中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就是原告與宗某生前是否為合法的夫妻關係。根據1953年3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有關婚姻問題的若干解答》相關內容,即可認定原告與宗某生前為合法夫妻。在法庭陳述階段,被告認定原告可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申領時間為2019年3月,原告表示,同意被告的陳述意見,當庭撤訴。
1953年《有關婚姻問題的若干解答》文件 供圖 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
庭審結束後,王錦輝説:“案件中,為了保證當事人利益,我們法庭做了大量的工作,費盡週折,最後通過我的老師在大學資料室找到了這份1953年的文件。”
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副院長張志新介紹,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自2018年7月1日起,將全市基層法院受理的一審行政案件指定由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集中管轄。自集中管轄以來,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800多件,審結1300多件。同時為了充分保障應訴不便的群眾更為便捷地行使訴訟權利,讓更多的百姓參與旁聽,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積極開展巡迴審判,獲得好評。(文 張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