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頻道報道:近年來,江蘇省連雲港市贛榆區檢察院始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用心辦好每一起輕微刑事案件,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充分感受到公平正義和司法溫度。11月20日, 江蘇省檢察院在連雲港市贛榆區人民檢察院召開新時代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新聞發佈會。連雲港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李翔介紹贛榆區院輕傷害案件刑事和解工作情況,發佈相關典型案例。
李翔介紹,近年來,贛榆區檢察院堅持以“情、理、法”相結合的方式,引導當事人雙方換位思考。該院還引入心理疏導機制,聘請專業心理諮詢師,對矛盾較深、情緒化嚴重的當事人進行心理疏導,引導當事人以平和理性的心態處理矛盾糾紛,有效提高調解成功率。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當事人,贛榆區檢察院依法公正做出不批捕、不起訴決定或向法庭提出從輕、減輕處罰的量刑建議, 2014年以來,該院共和解不批准逮捕案件177件,和解不起訴案件23件。2019年10月底,贛榆檢察的相關做法得到了江蘇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以及江蘇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劉華的一致贊同。
據了解,2012年11月,贛榆區檢察院牽頭與區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就輕微刑事案件辦理工作進行會商,聯合簽發《關於辦理故意傷害(輕傷)案件的意見》。四家單位又于2017年完善會簽《關於進一步深化辦理故意傷害(輕傷)案件的實施辦法》,統一輕傷害案件辦案口徑、適用範圍、執法尺度;明確親友、鄰裡、同事間及未成年人、在校學生、75歲以上老人輕傷害案件等8種適用情形,以及累犯、再犯、情節嚴重、持械作案等10種可以和解但不影響處罰的情形;明確賠償金額除加害方自願支付外,不得超過被害方法定損失3倍的賠償標準。
贛榆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刁長城、贛榆區檢察院檢察長劉波及省市區三級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了本次發佈會,發佈會由江蘇省檢察院宣傳教育處處長李建奇主持。 (文 朱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