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12月11日,南通中級人民法院發佈消息,決定自2019年12月中旬起,在南通市兩級法院全面運行“破産案件管理信息系統”,以保障轄區範圍內破産資金安全,切實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新聞發佈會現場
南通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瑩表示,南通法院著眼破産審判的專業化特點和破産事務辦理的社會化需求,積極推進破産審判方式改革,逐步構建了“專業化審判與市場化推進相結合”的破産案件辦理模式,取得了積極成效,為地方經濟高品質發展貢獻了力量。
李瑩介紹道,南通破産審判工作實踐起步較早。2007年,企業破産法引入管理人制度,管理人作為法定的負責管理債務人財産和經營事務的專門機構,逐漸實現對破産企業包括資金在內的全部財産及事務的管理。實踐中發現,人民法院因僅需對管理人提請事項進行審查、裁決,對管理人管理的財産特別是資金流轉缺乏常態化的有效監督手段,由此引發了不少風險。2019年年初,南通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決定以信息化手段對破産企業的資金流轉、使用進行全方位監督,確保破産企業財産安全,切實維護債權人利益,並將“破産案件管理信息系統”開發項目作為南通中級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系統開發期間,南通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曹忠明多次親自聽取工作彙報,並提出了極具針對性的意見、建議。目前,系統平穩運行,該系統具有資金流轉全過程監督、資金管理全線上操作、人機交互介面友好、實現破産企業資金安全增值等特點。
近年來,南通中級人民法院承辦了中國破産法論壇,發佈了《2012-2017年南通法院破産審判白皮書》,建立了企業破産涉稅協調機制,並聯合九部門出臺了《關於支持企業破産管理人依法履行職責的意見(試行)》。(文/圖 張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