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渝北警方提示:個人銷售抗原檢測試劑屬於違法行為
2022-12-27 15:37:49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付意菲責編:蔣碩

  12月17日,重慶市渝北區公安分局雙鳳派出所處理了一起“朋友圈多手倒賣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的案件。

  居民陳某報警稱,前不久,他通過微信朋友圈購買了朋友趙某銷售的大量抗原檢測試劑盒,並轉手再次通過微信朋友圈加價倒賣。但一直等到12月17日,趙某也未按時發貨,發覺不對的陳某這才報警。經調查核實,警方發現趙某也是“中間商”,追溯源頭,本次抗原檢測試劑盒的倒賣行為共經手4人。核實完情況後,民警對涉案人員趙某、陳某、左某等4人進行了法制教育,成功化解該起民事糾紛,並告知4人,個人在朋友圈等網絡平臺銷售抗原檢測試劑盒是違法行為,責令4人立即停止買賣抗原檢測試劑盒的行為。

  警方提示: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盒屬於第三類醫療器械,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的,經營個人或企業應向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申請經營許可並提交相關資料,沒有取得經營許可的個人和企業不得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的經營活動,個人在朋友圈等網絡平臺銷售抗原檢測試劑盒的行為是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將會追究其法律責任,甚至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除此之外,在涉及疫情備品虛假售賣、快遞因疫情被拒發/滯留/檢測呈陽性、內部渠道“快速核酸”、疫苗接種回訪、進群兼職賺錢等與疫情相關的套路時,廣大市民也需提高警惕。(渝北區公安分局)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

 國際在線重慶頻道聯繫方式   電話/傳真:023-68386677   內容熱線:13996277388​   投稿郵箱:cq@cr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