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州市再推一波福利扶持中小企業 涉及減稅降費、融資、創新等多個方面
福州新聞網3月8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何佳媛)記者昨日獲悉,我市印發《關於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在減稅降費、融資、創新等多個方面推出一大波福利。
助力企業成長我市有多項獎勵
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將工商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準上調至500萬元,增值稅起徵點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到10萬元;將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微企業年應納稅額上限提高到300萬元,對不超過100萬元、100萬元到3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25%、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徵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對當年提升規模及新建投産並納統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經認定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在省裏獎勵的基礎上,市財政再給予50%的配套獎勵;對列入工信部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産品)、工信部製造業單項冠軍培育企業或福建省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産品)的企業,在省裏獎勵的基礎上,市財政再給予50%的配套獎勵。我市鼓勵企業上市掛牌融資,實現企業“零成本”到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展示。
建立“一企一議”機制服務企業發展
在創業創新方面,我市對新獲評的國家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在省裏獎勵的基礎上,市財政再給予50%的配套獎勵;對列入省級兩化融合重點項目,擇優按不超過近3年信息化相關軟硬體投資額的5%予以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在企業服務方面,我市建立“一企一議”機制,重大産業項目經市政府批准,可採用“一事一議”方式確定出讓底價,屬於我市優先發展産業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土地出讓底價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對應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對工業企業“上雲上平臺”進行獎補,在省裏獎勵的基礎上,市財政再給予50%的配套獎勵;對經省工信廳考核,進入考核評價前10名的平臺,在省級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再給予50%的配套補助。
在市場開拓方面,對組織5家以上(含5家)製造業企業參加全國性、區域性大型專業展會(廣交會除外),給予抱團參展企業展位費不高於80%的補助,給予牽頭單位不高於展位費總額20%的組織管理費補助。每家企業單次展位費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全年度獎勵累計不超過30萬元;牽頭單位組織管理費年度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我市對規模以上製造業企業參與本省其他設區市或省外公開招標項目中標,單個中標合同金額600萬元以上的,按不超過合同金額3%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不超過100萬元,單家企業年度獎勵不超過150萬元。
在人才引進方面,我市對具有成長潛力但未入選省引才“百人計劃”的創新創業預備項目團隊,按照省發放資金數額的50%給予獎勵、補助;允許符合條件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創辦內資企業。
此次《措施》與已出臺的其他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則享受,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所涉及的資金獎補政策適用年限為2018年至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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