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既是陸地大國,也是海洋大國,海域遼闊、資源豐沛,為海洋經濟發展提供了廣闊空間。當前,海洋經濟已成為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海上風電等産業規模全球第一。“十五五”規劃綱要圍繞“加強海洋開發利用保護”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堅持陸海統籌,提高經略海洋能力,加快建設海洋強國,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向海圖強之路”。本期特邀專家圍繞相關問題進行研討。
培育壯大海洋新興産業
近年來,我國海洋産業發展情況如何?推動海洋新興産業提質升級需從哪些方面著力?
石綏祥(國家海洋信息中心主任):“十四五”以來,我國海洋經濟加快發展,已成為拉動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2025年全國海洋生産總值突破11萬億元,同比增長5.5%,佔國內生産總值比重7.9%,拉動國民經濟增長0.4個百分點。我國已成為世界上海洋産業門類最齊全的國家之一,海洋漁業、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海上風電等多個産業規模穩居世界第一。在總量穩步攀升的同時,海洋産業結構持續優化,新舊動能轉換加速推進。海洋新興産業培育壯大,正成為推進海洋經濟高品質發展的新動能。海洋能開發實現關鍵突破,兆瓦級潮流能發電機組“奮進號”、漂浮式波浪能發電裝置“南鯤號”相繼並網發電,海洋能總裝機規模超1.2萬千瓦。海水利用規模穩步擴大,截至2025年底,我國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167個,工程規模307.7萬噸/日。“向海問藥”步伐不斷加快,我國累計發現約1.4萬個結構新穎的海洋天然産物,約佔全球總量的35%。
完備的産業體系為新興産業成長提供了深厚基礎,但也要看到,海洋生物醫藥、海水淡化等海洋新興産業仍處於成長培育期,産業整體體量偏小,尚未形成規模化支柱産業,在協同創新支撐體系等方面仍有短板。以海洋生物醫藥為例,儘管我國殼聚糖、海藻酸鈉等原料級産品産量佔全球份額超80%,但相關産品多集中于食品添加劑、醫用輔料等大宗領域,向海洋功能性食品、海洋創新藥等高附加值領域躍升的通道尚需拓寬,消費者對海洋來源的保健品、藥品的接受度和信任度仍需培育。海水淡化方面,反滲透膜、高壓泵、能量回收裝置等雖已實現國産化技術突破,但在萬噸級以上海水淡化工程中,膜法海水淡化核心裝備國産化應用比例仍處低位,進口産品仍佔較大比重,後續規模化替代進程有待加快。
當前,相關部門已相繼出臺相關專項政策,為海洋新興産業發展明確了目標方向。《關於推動海洋能規模化利用的指導意見》提出,力爭到2030年,海洋能裝機規模達到40萬千瓦;《關於加快海洋藥物和功能製品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力爭到2030年,多項海洋創新藥上市,産業增加值突破1300億元;《海水淡化産業發展行動方案》提出,到2030年,全國海水淡化工程總規模達到450萬噸/日以上。“十五五”時期,培育壯大海洋新興産業,既要尊重産業發展規律、保持戰略耐心,也要強化系統謀劃、精準施策。
一是強化政策協同落地,健全統籌推進機制。推動海洋生物醫藥、海水淡化、海洋能等專項政策明確的目標任務、重點工程、配套舉措逐項分解落地,細化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主體。強化跨部門協同與央地聯動,建立常態化跟蹤評估、督查問效機制,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確保各項政策舉措精準見效。
二是聚力核心技術攻堅,提升産業鏈自主可控水準。發揮新型舉國體制優勢,整合科研院所、高校、企業等多元創新資源開展協同攻關。海洋生物醫藥領域聚焦高效發現、精準製備、成藥性評價等重要環節,設立國家級科技專項予以重點支持;海水淡化領域聚焦反滲透膜、高壓泵、能量回收裝置等關鍵部件,完善中試平臺與熟化驗證體系,持續提升核心裝備國産化水準。
三是以重大工程為牽引,強化場景賦能與需求牽引。培育壯大“藍色藥庫”,佈局概念驗證、中試放大等公共轉化平臺,開展海洋創新藥、功能性食品和海洋生物製品場景化示範與推廣應用。依託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公共測試平臺,打通“研發—中試—驗證—推廣”全鏈條閉環,推動國産設備從“能用”向“敢用、批量用”升級。
四是完善體制機制保障,激發産業發展活力。建立跨部門協同推進機制,完善運行補貼、投融資等配套政策。推動成立全國性海洋新興産業聯盟,搭建公共服務平臺和産業示範基地。建立海洋産業優質項目庫,更新發佈投融資指導目錄,探索通過産業投資基金等方式,引導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廣泛參與,破解融資難題。
五是深化國際開放合作,提升全球競爭能力。鼓勵優勢企業帶動上下游産業鏈“組團”出海,推動我國海洋新興産業技術標準、裝備産品和運維服務走向國際市場,在海洋生物醫藥、海水淡化等重點領域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級産業集群,在全球海洋産業格局中塑造競爭新優勢。
因地制宜推進海灣建設
如何加強主要海灣整體規劃,提升北部、東部、南部海洋經濟圈發展水準?
韓立民(中國海洋大學管理學院教授):海灣擁有豐富的海洋資源,是承載海洋經濟、統籌陸海發展的重要空間載體。科學實施海灣整體規劃,是協同推進生態保護與産業佈局、實現人海和諧共生的重要前提。近年來,我國以渤海灣、杭州灣、粵港澳大灣區等重點灣區為示範,統籌經濟發展、國土空間、海洋功能區劃、生態環境保護等各類規劃,加快構建陸海統籌、多規合一的治理格局。隨著跨區域協同治理機制不斷健全,海灣治理逐步轉向全域協同共治,並依託西部陸海新通道持續拓寬灣區經濟腹地。沿海港口群穩步推進綠色化、智慧化轉型升級,統一航道、錨地、生態環保管控標準,打破區域行政壁壘,有效遏制灣區産業同質化競爭。
2025年,我國海洋生産總值突破11萬億元,其中,北部、東部、南部三大海洋經濟圈合計超10萬億元。各區域依託自身資源優勢,探索出各具特色的海洋經濟發展模式。遼寧打造“一核引領、兩翼共進、多區聯動、陸海統籌”海洋經濟發展格局,北方港口資源整合取得實質性突破;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提質增效,海洋牧場、海洋工程裝備等産業集聚效應持續釋放;廣東“六灣區一半島”建設邁入産業深度聯動階段。
在沿海地區深入挖掘海洋資源潛力的同時,區域分工體系不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效率偏低等問題依然存在。
其一,區域梯度差異明顯,內部發展分化突出。東部科創與生産效率領先,南部新興産業集聚度高,北部産業升級和科創轉化相對滯後。海洋經濟圈內部發展分化較為顯著,如廣東海洋生産總值佔南部海洋經濟圈比重超五成,山東佔北部海洋經濟圈比重超五成,其他省份佔比偏小,區域間聯動發展能力較弱。
其二,科創資源分散,産業同質化競爭突出。優質海洋科創資源集中于部分城市,北部灣創新基礎較為薄弱,核心技術聯合攻關不足,成果跨區域轉化不暢。沿海省份臨港産業佈局趨同,港口、海工裝備、海上風電重復建設問題突出,多數省份重點佈局海洋生物醫藥,同質化競爭較為突出。
其三,行政壁壘依然存在,協同機制有待健全。北部、東部、南部海洋經濟圈缺乏常態化聯動機制,環渤海港口分屬不同行政區,合作效能偏低,要素跨區域流動不暢,陸海統籌機制有待完善。
其四,陸海統籌治理不足,生態協同有待加強。北部灣開發強度高、生態承載壓力大,南部紅樹林、珊瑚礁生態保護任務艱巨。跨區域入海污染聯防機制缺失,部分海灣修復項目與陸域産業規劃缺少銜接。
“十五五”規劃綱要提出,“加強主要海灣整體規劃,提升北部、東部、南部海洋經濟圈發展水準”。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可從優化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佈局、因地制宜深化港産城融合發展等方面加強海灣經濟發展規劃研究,促進北部、東部、南部海洋經濟圈擴能增效。
一是優化空間佈局,構建差異化灣區示範體系。北部重點發展海洋牧場、海工裝備、臨港綠色製造;東部聚焦海洋科創、智慧港口、海洋數字經濟;南部深耕深遠海開發、海洋生物醫藥,打造面向東盟的海洋開放樞紐。推動示範區由單點示範轉向灣區“組團”聯動,實現産業統籌、設施共享、生態聯防。
二是深化港産城融合發展,理順空間功能體系。科學劃分港區、産區、城區邊界,推廣“前港—中區—後城”模式,推動港口、産業、城市綜合發展。優化疏港交通,降低港區對城區的影響,通過“退港還海”生態修復,實現功能區域有序佈局,破解港産城融合發展矛盾。
三是培育特色産業鏈,打造集群競爭優勢。港口優勢區域做強臨港物流、保稅貿易與精深加工;科創富集區域加速成果轉化,佈局海洋新能源、生物醫藥;漁業優勢區域升級海洋牧場,延伸漁旅融合産業鏈,以特色産業集聚人口、完善城市配套。
四是創新體制機制,強化要素保障。可考慮建立北部、東部、南部海洋經濟圈常態化聯席會議,試點聯合審批、生態補償與利益共享,破除行政壁壘,促進要素跨區域流動。將生態效益納入評價體系,建設臨港零碳園區,以生態保護為底線實現港産城融合發展,夯實海洋經濟高品質發展根基。
為深海科技提供重要支撐
如何健全深海考察支撐保障體系,提高深海進入、探測、開發、安全能力?
段克(自然資源部中國大洋事務管理局副研究員):深海是海洋經濟高品質發展的新空間、全球海洋治理的重要區域。截至目前,全球海底僅有28.7%被人類精細探測,而潛水器直接探測的海底不到0.001%。深海科學考察是認識海洋和經略海洋的基礎,事關發展空間拓展、戰略資源儲備和新質生産力培育。自1992年起,中國大洋事務管理局組織開展了100余個大洋航次,包括2次環球大洋科考,支撐我國獲得5塊國際海底勘探合同區,建成全球規模較大的深海菌株資源庫。
近年來,我國深海綜合調查和載人深潛實現了從跟跑到並跑甚至部分領跑的轉變,深海科技水準顯著提升。“蛟龍”號、“深海勇士”號、“奮鬥者”號載人潛水器累計下潛超1900次,以“蛟龍”號、“海龍”號、“潛龍”號為代表的深海潛水器實現譜係化發展,全球最大的大洋鑽探船“夢想”號鑽深可達1.1萬米。我國成立“聯合國海洋科學促進可持續發展十年(2021—2030)”國家委員會,發起“數字化深海典型生境”“海洋負排放”“海洋與氣候無縫預報”等國際大科學計劃,2025年,面向全球發佈深海海山數字化智慧系統、深海生境智慧認知與探索多模態大模型等公共科技産品,建設全球領先的冷泉生態系統研究裝置,深度探索人類與海洋和諧共生的可持續發展路徑。
我國深海科考取得長足進步的同時,也面臨一些挑戰。一方面,我國深海科考總體起步較晚,調查區域未覆蓋全球重點海域,尚未形成全方位的系統科學認知。深海科考任務涉及多領域多部門,調查船舶、潛水器等裝備統籌調度難度大,聚焦深海科考的航次資源共享機制尚未建立。另一方面,我國在深海探測、海洋工程裝備等領域面臨技術封鎖和脫鉤斷鏈風險,海洋生物醫藥、新材料等高附加值産業存在專利壁壘,水下通信定位技術瓶頸有待突破。深海感測器、動力與傳動系統等自主研發能力不足,創新鏈條銜接不暢,融資渠道仍需拓寬,産學研用協同機制不完善、風險共擔模式有待健全。
“十五五”規劃綱要提出,“健全深海極地考察支撐保障體系”“實施深海工程,提高深海進入、探測、開發、安全能力”。未來,我國深海科技要實現從並跑向領跑跨越,需進一步加快海洋裝備自主研發製造,深化産學研用協同創新,提高經略海洋能力。
一是加快佈局深海未來産業,加快裝備自主研發製造。支持海底礦産資源勘探與採選技術儲備、高端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搶佔全球海洋科技競爭戰略制高點,形成“核心部件—整機製造—系統集成服務”完整産業鏈;構建從基因挖掘、活性篩選到藥物轉化的創新鏈條,推動生物製造集群化發展;加強海洋觀測、通信、算力與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培育海洋數字孿生、AI大模型訓練、海洋數據資産化等新業態,使海洋大數據成為賦能百業的戰略性生産要素。集中力量突破深海環境原位監測和取樣技術、水下通信導航等關鍵技術瓶頸,提高核心部件國産化率,支持國産裝備首臺套示範應用。強化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建設,主動參與國際標準規則制定,推動我國優勢領域的海洋技術標準上升為國際標準。
二是完善科技金融體系,深化産學研用協同創新。發揮相關部門統籌協調作用,集中人力、物力不斷提升我國深海進入、深海探測和深海開發水準。考慮設立國家級海洋科技創新基金,大力發展“藍色金融”,引導更多社會資本、大型企業投向深海未來産業,健全風險投資和股權投資機制,完善海洋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深化産學研用協同創新,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産學研用緊密結合的創新體系,加快深海技術商業化轉化和産業化應用。
三是提高科考支撐保障能力,構建深海科考管理新格局。多渠道籌措深海科考經費,統籌多種來源資金,強化深海科考穩定經費保障。以深海科考任務為牽引,加強部門間力量統籌,建立跨部門溝通機制。推動海洋科考數據共享,統一數據標準,建設深海科考數據匯聚共享平臺,充分釋放數據要素價值。強化深海科考基礎設施建設統籌規劃,健全裝備備份機制。深化國際聯合科考合作,加強複合型、創新型、工程型人才培養,為深海科考事業高品質發展提供智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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