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這句話套用在濕地公園建設上,同樣成立。今年8月中旬,國家林業局公佈了2016年試點國家濕地公園驗收結果,我省新盈國家濕地公園(試點)、南麗湖國家濕地公園(試點)通過驗收,登上國家級“榜單”。從獲批試點建設,到通過驗收,新盈國家濕地公園和南麗湖國家濕地公園分別經歷了10年和6年時間。(11月15日南海網)
濕地,與人類的生存、繁衍、發展息息相關,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樣性的生態景觀和人類最重要的生存環境之一,它不僅為人類的生産、生活提供多種資源,而且具有巨大的環境功能和效益,在抵禦洪水、調節徑流、蓄洪防旱、控制污染、調節氣候、控制土壤侵蝕、促淤造陸、美化環境等方面有其它系統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又被譽為“地球之腎”。海南能夠擁有大量濕地,無疑是大自然的眷顧。
然而,濕地建設和驗收並不難,有良好的自然條件加上人工後天的培育,便能順利獲得國家級驗收,而保護好濕地,卻更加重要。從海南目前對濕地的保護來看,顯然還存在著硬傷:比如,對於濕地生態價值、保護意義還認識不到位,讓濕地成為一個看上去成熟、實際模糊的概念,非法捕撈活動依然存在;保護管理工作在能力和隊伍建設上存在短板,除了人員缺少、專業人才更是匱乏。
而最為關鍵的是,沒有一部專屬的法律,使得破壞濕地之舉得不到應有的嚴懲。當然,這樣的現實並不只是海南存在,但對於正在建設國際旅遊島的海南來説,濕地保護無疑是重中之重,它關乎海南生態環境的保護,關乎旅遊紅利的增加。就此而言,海南濕地保護,亟需儘快出臺一部專屬法律法規,讓濕地保護有根有據,也讓相關部門執法和監管能夠有的放矢,更提高全民保護濕地的意識。
事實上,2012年,就有省政協委員提案建議出臺海南省濕地保護條例,制訂規劃,完善立法加以保護。在第二次海南濕地資源調查中,也有專家同樣提出建議。應該説,立法探索已具備成熟的條件。對於擁有先行先試政策優勢的海南經濟特區來説,更應該主動承擔,加快進行濕地保護專屬立法探索,為海南濕地保護做出應有的貢獻,也為國內立法探索先行先試。
俗話説,無規矩不成方圓,濕地保護同樣如此。沒有一部專屬法律法規,就沒有清晰的保護職責,相關部門在工作上難免陷入無頭蒼蠅的尷尬,沒有明確的違法懲處,就沒有行為底線和紅線,濕地的保護將形同虛設,大自然賦予海南的良好生態資源更得不到應有的珍惜。在立法探索上,我們期待海南果斷邁出先行先試的第一步,為國內濕地保護做出示範,也為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提供有力保障。(肖時平)
五源河和美舍河國家濕地公園對外開放受到了海口市民的廣泛關注。[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