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民林飛(化名)向國際旅遊島商報爆料:遭到老闆欠薪,至今無法討回工資,如何回家過春節成了問題。林飛介紹,當時一同離職的還有林外10多名員工,大部分是大學畢業生,其中3名法學專業畢業生,至今沒有討回近兩萬元應得的工資。9日下午,記者致電該公司負責人吳先生。吳先生表示林飛所爆料的事情不存在,沒有欠薪,近期沒有員工離職,純屬誹謗。隨後,該公司另一員工劉先生聯繫記者表示,上個月有六七名員工離職,公司誤多打了1200多塊錢到其中一名員工卡裏,該員工不肯退還。
年關將至,關於工資的糾紛頻現。相關律師提醒,在找工作時,勞動者應當有意識地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沒有合同者可蒐集勞動證明,發生糾紛後應儘快投訴申請處理。
市民爆料:
A 工資縮水 “説”好的1800元底薪變1460元
林飛畢業于海南某高校,離職前是海南中正律盾法律服務有限公司的一名“法律顧問”,主要負責為公司開拓業務。“我們的工作其實就是銷售人員,平時負責人接法律援助訂單,催收,給人辦營業執照,主要是這三方面的業務。”
林飛自2016年9月18日應聘到海南中正律盾法律服務有限公司,正式“入職”上班。林飛介紹:“進入公司時,老闆口頭答應每月給我的底薪是1800元,另外交五險一金,提成按個人當月業績的10%計算。”10月25日是該公司發上月月薪的時間,林飛領到的底薪卻只有1440元。
“領第一個月工資只有1440元,我自己理解為被扣了五險一金。然後第二個月又是1440雲,並且沒有給我們交五險一金。”林飛找到老闆提出疑義,答覆卻是“林飛未完成當月工作業績,底薪也要相應扣除”。
“公司業績一直不是很好,老闆説照這樣下去大家的底薪會繼續減少。”林飛告訴記者。
B 未簽合同 “法律顧問”離職後欠款“蒸發”
“我們從一開始入職就要求和公司簽勞動合同,但老闆不肯,每次都以各種理由推脫,推到最後甚至説前臺工作人員沒有列印好紙質合同。”林飛介紹,海南中正律盾法律服務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份開始註冊運營,後逐漸招收員工拓展業務。
林飛表示,該公司規模小,管理不甚規範。“老闆的老婆在公司不具備任何職務,有一天她出現了,告訴我們她是我們的財務總監,要按規定扣我們的錢。第二天老闆回來了,老闆説她不是公司員工,説了不算,並鼓勵大家好好工作。”林飛和同事們認為,企業管理有問題,于2016年12月24日,林飛與另外10多名員工集體辭職。
“每個月被扣的360元,一共1380元,另外還有幾百塊錢提成,我同時是團隊負責人,還有團隊業績,總計有2000多塊錢。其他同事每人被欠了一千度塊錢。”林飛介紹,這10多名離職員工中至今未討到工資。
林飛介紹,該公司規模較小,截至2016年12月23日,該企業共有在職人員和實習生共12名,另有法律助理和前臺4人,一共16人。林飛介紹,直至與10多名員工仍未與公司簽訂相關勞動合同,目前仍未起訴該公司。這被欠薪的10多名員工,大部分是大學畢業生,其中3名畢業于法學專業。
隨後,林飛向記者出示了在海南中正律盾法律有限公司前臺拍的工作照、工資條和員工信息登記表、工作證和名片。在該信息登記表上,林飛的職務是“法律顧問”。
企業回應:離職員工反訛企業 員工尚欠企業1200元
網絡相關資料顯示,海南中正律盾法律服務有限公司主要經營:法律諮詢服務,法律訴訟代理服務,法律事務代理服務,代理非訴訟法律服務,擔任法律顧問,法律文件文書代理服務,企業管理及諮詢服務,知識産權代理,市場調查,商務諮詢等産品。
9日下午,國際旅遊島商報記者致電海南中正律政法律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吳先生,吳先生對林飛爆料事宜予以否認:“我們從來沒有那麼多員工。不存在不簽合同的情況。我們所聘用的法律顧問都是具備律師執業資格證的律師。沒有招聘過一般的銷售人員,更沒有那麼多法律顧問,一般的法學專業畢業生也不可能擔任法律顧問。”
關於“欠薪”一事,吳先生説:“不排除有人以討薪為由進行詐騙。這件事情我們不願意做解釋,若有相關人員危及公司聲譽,我們將通過法律手段維權。”
隨後,一位自稱是該公司“法律顧問”的劉姓男子聯繫記者,表示上個月確實有六七名員工離職,但他們是自願離職的,並已經辦完相關離職手續。關於欠薪的解釋,劉先生説:“沒有欠薪,他們離職後,公司在支付員工工資時,將1200多塊錢誤打到爆料人的卡裏,後公司要求退還,但對方不肯,公司已經通過法律程式起訴到法院。目前相關程式還在進行中。”但並未透露打到誰卡裏。劉先生表示,公司一直積極想與員工簽合同,但一些員工不願意簽,部分員工沒有通過3個月實習期,另外,由於公司規模較小,部分挂名“法律顧問”的員工其實就是一般的工作人員,從事著客戶洽談、電話推銷、行政等業務。對於他們在工資條上挂名“法律顧問的”工作人員關於是否剋扣底薪和提成一事,劉先生表示不知情。
律師提醒:無合同勞動者應蒐集勞動證據及時向勞動監察部門反饋訴求
關於年底討薪的現狀,廣東深天成(文昌)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執業律師鐘敏表示,在任何情況下,勞動者應當有意識地主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假如受于當時勞動所限沒有簽訂合同的,在維權時需要蒐集相應提供勞動的證據,比如施工過程材料、圖紙、結算單的簽名,代表用人單位跟第三方業主單位施工合同,出入通行卡、飯卡、簽到表等,都可以作為相應的證據,證明自己曾經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在勞動者能提供勞動證明的前提下,勞動者該得多少工資,則根據《勞動法》,由用人單位進行核算。
鐘敏提醒,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發生相關糾紛時,應當及時向勞動監察部門現場查處,“很多時候,勞動者都是在拖欠後很久之後,到年底進行清查。但實際情況是,時間太久,容易證據不足。及時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勞動監察部門及時查處能有效避免用人單位的不認賬。”
勞動部門:勞動者可以三種途徑維權
究竟誰是誰非?該如何解決?9日下午5時許,商報記者致電該公司轄區內的海口市龍華區勞動監察大隊,據相關負責人介紹,關於員工、勞動者如有關於欠薪糾紛,可以通過勞動仲裁、勞動監察和法院起訴進行維權。按照級別,龍華區勞動監察大隊受理轄區內的勞動糾紛,或者欠薪案件,經過調查,勞動者投訴後,五個工作日內進行立案,60個工作日內將進行調查,調查核實後下達整改命令或者行政處理,後面進行行政處罰。假如事情還有不清楚的,則通過勞動仲裁,法院裁決進行維權。
該相關負責人表示,沒有簽合同的勞動者程式一樣,員工有疑問可以通過仲裁處理,1個人以上就可以到相關部門進行投訴和申請仲裁。
新聞延伸:
海南年底討薪事件頻現。12月3日早上,國際旅遊島商報記者接到讀者報料稱,在海口市金龍路的宜欣城,有40余名農民工圍住商場的進出口,拉著橫幅,聲稱宜欣城拖欠他們工資60萬元。一個姓劉的包工頭告訴記者,他于2014年與宜欣城一位叫黃貴州的負責人簽訂合同,並在半年前將所有手續材料上交審批,然而一直沒有收到工資,眼看快過年了,為了能有錢回家過年,他們聚集討要説法。當日,海口市龍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龍華保障局)派專員過來處理此事,宜欣城拖欠這5個工程隊約40余名農民工工資共60萬元,協調雙方儘快計算工程量,依據工程量計算工資並予以發放。
2016年12月5日,海南省工程機械綜合服務管理中心就目前我省工程拖欠款成常態,一些工程機械市場健康發展迫在眉睫等問題,組織了首批20多名在一線從事工程機械作業的老闆座談會。會上,林躍表示,在海口有2台挖機和炮機,前些年也賺了不少錢,可是也被“老賴”拖得很慘。他告訴商報記者,海口某重點項目的道路施工部分路段是他完成的,道路也早已竣工使用,可他還有十多萬元沒有要到。“老闆電話換了,人也找不到,一點利潤就這樣化為泡影。”林躍每每説起此事,就非常憂慮,據他所知,僅在該項目上,這個老闆還拖欠其他工程機械老闆欠款達200多萬元。
五源河和美舍河國家濕地公園對外開放受到了海口市民的廣泛關注。[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