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記者從海南省物價局獲悉,近日,海南物價局、海南省衛計委、省人社廳聯合下發通知,對海南省屬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進行了明確規定:5家省屬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後調整的醫療服務項目和價格,政府給出最高指導價,醫療機構可以根據成本變化情況自主向下浮動價格,幅度不限。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自本月4日起,開始實施。
根據海南省醫改辦相關文件規定,海南省人民醫院、海南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海南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省中醫院、省婦幼保健院等省屬公立醫院參與海口地區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由此減少的合理收入,通過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補償70%、政府補助25%、醫院控製成本承擔5%。因此,按照確定的補償比例,海南將提高5家省屬公立醫院診查費、護理費、治療費、手術費和部分床位費等醫療服務價格,降低部分檢查檢驗醫療服務價格。
5家省屬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後調整的醫療服務項目和價格實行政府最高指導價,醫療機構可以根據成本變化情況自主向下浮動價格,幅度不限。其他未調整的醫療服務項目和價格仍按現行文件規定執行。
調整後,診查費最高指導價主治醫師12元/次,主任醫師18元/次,副主任醫師14元/次,特級護理最高5.5元/小時,一級護理最高23元/日等等,本次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共涉及2000多個小項目。
據悉,此次省屬綜合改革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必須在所有藥品(中藥飲片除外)實行零差率銷售的前提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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