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5月1日起入休漁期 伏休延長至3個半月

2017-04-27 15:37:58|來源:國際旅遊島商報|編輯:陳愛暖 |責編:張曦晛

  為保障廣大漁民群眾的長遠利益,促進海洋漁業可持續發展,26日,海口制定2017年伏季休漁管理工作實施方案,休漁時間將從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

  今年1月,農業部組織對海洋伏季休漁制度進行調整完善,並以通告形式發佈了新的伏休制度,此次調整是海洋伏季休漁制度實施以來幅度較大的一次。

  “休漁的範圍,在北緯12度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南海海域(含北部灣);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禁止捕撈作業;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同步休漁。”市海洋和漁業局黨組書記、局長陳芳介紹,在內陸水域海口市南渡江幹流江段,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除休閒漁業、娛樂性垂釣外,禁止所有捕撈作業。

  休漁期間,所有應休漁船原則上應回到漁船船籍港所在地的港口、碼頭停泊,休漁期間不得擅自離崗或改變停泊地點。所有應休漁船的網具必須在5月1日12時前收回,禁止休漁漁船將作業類型調整為非休漁作業類型出海作業;同時,休漁期間禁止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及為此行為提供交易場所。對違反休漁規定的漁船,將依法予以嚴厲處罰,並按照農業部漁業油價補助資金髮放的相關規定精神,扣減當年漁業油價補貼。

  各級漁業部門將加大對管轄海域範圍內伏休違規作業,特別是涉漁“三無”船舶和“電毒炸”等違法捕撈行為的打擊力度,堅決打擊冒充其他作業方式、擅自延長作業時間、擴大作業區域等違規作業行為以及漁運船為非法作業漁船提供收購、運輸、補給等後勤服務的行為。

分享到: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