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11項制度為“雙修”項目開綠燈

2017-07-14 10:07:09|來源:海南日報|編輯:王俊嬌 |責編:張曦晛

  原標題:三亞出臺重點項目前期審批“綠色審批通道”等制度 11項制度為“雙修”項目開綠燈

  記者近日從三亞市政府獲悉,為加快推進三亞“雙修”升級版項目建設,該市出臺包括前期審批“綠色審批通道”制度、倒排工期制度、項目層級責任制、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在崗履職管理制度等11項制度,為“雙修”升級項目大開綠燈,確保按時完成項目建設任務。

  11項制度涵蓋了項目實施各個階段,並針對項目前期時間長無法滿足建設時間要求、徵地拆遷及管線遷移影響項目進度等重點難點問題,進一步明確各相關責任主體在項目推進中的責任與義務、獎勵與懲罰,從而層層落實責任,為項目順利推進提供有力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重點項目前期審批“綠色審批通道”制度包括推行限時辦結制、實行審批承諾制、嚴格執行超時默許制。例如在窗口審核受理後,2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立項審批;項目可研、初步設計及概算的評估時間和用地預審時間一律不超過10個工作日;規劃選址意見和規劃用地紅線圖的完成時限為5個工作日;環評報告表審批須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7個工作日完成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證發放期限為2個工作日;招標備案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對項目手續齊全有效的審批申請,在承諾時限內未作出合理解釋和書面説明,視為部門默認許可審批事項。

  按照此次三亞出臺的系列制度要求,建設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後,中標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必須按照建設單位要求的時間節點,在5個工作日內制訂倒排工期計劃,經監理、建設單位審核通過後,于2個工作日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合同工期和倒排工期計劃進行施工,確保工程按合同工期如期或提前竣工。(記者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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