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上午,海南省首份巨災保險協議在文昌市財政局正式簽訂。按我省巨災保險方案,文昌是我省巨災保險首批試點市縣之一,協議的簽訂意味著巨災保險制度在文昌市正式落地。
根據協議,文昌市財政局作為投保人,保險費326.28萬元全部由財政統籌安排,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負責處理承保、理賠等相關事宜,保險期限為一年。
承保期間,因颱風、海嘯、強熱帶風暴、龍捲風、暴雨、洪水、地震、突發性滑坡、泥石流、水庫潰壩,及其引起的次生災害造成的保險損失可獲賠償。保障對象和賠付標準為災害發生時處於文昌市行政範圍內的所有人口(包括戶籍人口、常住人口、行政轄區內就學的全日制學生以及臨時到文昌市行政轄區範圍內出差、旅遊、務工的流動人口)的人身傷亡撫恤及巨災期間搶險救災人員人身傷亡撫恤費用,最高每人10萬元;文昌市行政區域內常住居民(指擁有文昌市戶籍或持有居住證的人員)的家庭室內財産損失補償,最高每戶2000元。人身傷亡撫恤(含搶險救災人員)及家庭財産損失補償的累計賠償限額均分別為3000萬元。(記者李佳飛 張期望 特約記者黃良策)
五源河和美舍河國家濕地公園對外開放受到了海口市民的廣泛關注。[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