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稅率調整 4月1日起河南省降低工商業電價

2019-04-11 11:05:19  來源:鄭州日報  責編:趙瀅溪

  鄭州日報訊:河南省工業企業、商業企業再迎政策“紅利”。昨日,記者從省發改委了解到,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部署,按照國家發改委《關於電網企業增值稅稅率調整相應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的要求,經省政府同意,我省下發《通知》,就今年電價作出調整。

  《通知》指出,自今年4月1日起,我省工商業及其他用戶單一制銷售電價、輸配電價同時降低2.38分/千瓦時,其他用電類別銷售電價、輸配電價不做調整。各轉供電主體應同步降低被轉供電用戶的用電價格,不得截留,確保降價紅利全部用於終端用戶。

  《通知》要求,自發文之日起,簡化垃圾焚燒發電企業垃圾處理量的確認程式,我省各垃圾焚燒發電企業每季度將本企業的垃圾處理費結算單報當地電力部門,省電力公司結合各垃圾發電企業的垃圾處理費結算單顯示的垃圾處理量和上網電量情況進行電費結算。各有關市縣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垃圾焚燒發電上網電價執行和電價附加補貼結算的監管,確保上網電價政策執行到位。(記者 覃岩峰)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專稿”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國際在線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被授權人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並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國際在線”網站一切自有信息産品的版權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並出示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信息産品。

4、對謊稱“國際在線”網站代理,銷售“國際在線”網站自有信息産品或未經授權使用“國際在線“網站信息産品,侵犯本網站相關合法權益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委託律師,採取包括法律訴訟在內的必要措施,維護“國際在線”網站的合法權益。

5、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

6、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